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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要说“三不”

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委组织部 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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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报告中提到“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引发热议。

  作为基层工作者在开展工作的同时,也要注意工作原则与纪律,该做的不能拖,不该做的要抵制,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干得成事业、完得成任务”,要在工作中学会说“不”,用自己的坚持坚定信仰,在坚守中明确方向、不断前行。

  党性不能向任性退缩。身为基层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党性绝不能磨灭,不能因为手中有些许权力,就可以肆意妄为。方知手中的权力是党赋予的,在行使权力时要时刻以党性来约束自己,莫让任性的苗头占了上风,真正让党性融入工作、指导工作,做好党的干部。

  规矩不能向规则低头。现下我国社会中存在众多“潜规则”,这种“潜规则”不仅破坏正常的秩序,更导致价值观念的偏离。身为基层干部,要学会对“潜规则”说“不”,树立“规矩意识、政治意识”,以党和国家的规章制度为准则,践行正确的价值观、工作观,让基层工作“事事有规矩、件件有准则”,确保自身不偏离党和国家的“轨道”,成为“干干净净做人、明明白白做事”的基层好干部。

  守法不能向违法让步。法律是基层工作的准绳。没有法律的约束与指导,各项工作就会如断了线的风筝,无论多高都会重重摔在地上。身为基层干部,应要将法律作为工作生活中的基本准则,勇敢对违反行为说“不”,坚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让自身行为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防止守法者被不法者伤害,让“事出有因、工作有据”,做一个“知法、守法、护法”的基层“三法”干部。
发布人:12371网友rrevwe 发布时间:2019-3-13 17:45 收藏 阅读人次:3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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