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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能上能下能容”促进担当作为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人民政府 马振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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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条例在“促进担当作为”方面作出多处修改,以“能上能下能容”促进干部担当作为。

  以“上”促“赶”。在新时代下,需要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更加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干部任用条例》提出要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这就要求要始终亮明衡量担当作为的标尺,做到经常性、客观性、近距离地“考察”干部,既要看日常工作中是否担当作为,也要看在要事难事中的处理能力,时刻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有“为”才有“位”。要把大胆重用担当作为的好干部,尤其是不能埋没那些敢啃硬骨头但却不善言辞的“李云龙式”干部,给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一个建功立业的大舞台。树立重实干的用人导向,才能营造赶学比超、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以“下”促“干”。《干部任用条例》中重点强调,要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指出:“能否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最能看出一个干部的党性和作风。”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既是作风问题,更是党性问题。担当作为不是“点头哈腰”空表态,也不是“花拳绣腿”不中用,担当作为是要见诸行动、落到实处见成果。干部任用要摒弃“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错误导向,要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要敢于动真格,坚决摘掉“太平官”的帽子,倒逼“懒政”干部干事创业出成绩。

  以“容”促“敢”。本次修改的《干部任用条例》增加了关于容错纠错的内容,指出对符合有关规定给予容错的干部,应当客观公正对待。当前有一些干部还存在做事怕出错的思想顾虑,由于容错纠错机制的不完善,甚至有的干部为了避免犯错,做事畏首畏尾,遇到难事棘手事绕道走,工作激情大幅下降。“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干部管理任用过程中要注重容错纠错,要涵养干部担当作为的底气和勇气,为干部担当作为消除顾虑。对于在攻坚克难、担当作为中符合容错纠错规定的能容则容,对于触及法律和纪律底线的坚决不容。建立和完善合理的容错纠错机制,让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让干部以“心无旁骛”的状态担当作为。
发布人:MZ12371 发布时间:2019-3-19 09:27 收藏 阅读人次: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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