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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选人“神” 发扬组工“魂”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委组织部 苟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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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列宁说过:“善于考察人,善于判断他们的品质,善于把每一个人安排到适当的岗位上去——这种本领就是一个组织家的主要才能”。组织部门担负着为党和国家培养选拔优秀干部的重大责任。组工干部要练好“看家本领”,就应该严把用人标准,心怀荐贤之理,秉持公正之心。须知,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是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选拔新时期好干部的根本要求,聚好这股选人“神”,才能发扬好优秀组工之“魂”。

  党性铸心,以更为忠诚的态度凝聚于党的指挥下。“人之忠也,犹鱼之有渊。”这种忠诚,就是始终如一地恪守信条、践行职责信仰,不始乱终弃,不离经叛道。忠诚于党,就是要以崇高理想为牵引,以坚定目标为支撑。《干部任用条例》指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符合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天下至德,莫大于忠”。文王识才法讲“观诚考志”,说明了人之为才的先决条件即是验证其是否忠诚。严把选人用人关,从严考核选拔干部,是组工干部的职责所在,更是立足本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体现政治担当和对党忠诚的直接体现,确立了政治路线才能更好地践行“国以兴人、政以才治”。

  知人善任,以更富理性的态度明确选人用人标准。“人才难得亦难知”,《干部任用条例》提出要坚持如下原则选拔任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刘邦用韩信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方取大业,赵孝成王错用赵括而一败涂地,遗恨千古。可见,准确识人用人关乎事业兴衰的例子早已不是个案,而是家国兴亡的重中之重。

  “千秋基业,人才为先”,选贤任能,历来不易。作为管好人才、选好人才的组工干部,就要正确把握党的选人用人标准,对干部的德才综合素质作出理性评判,对干部的品德和立场做细打算、深研究。要善于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去识别每一个干部,善于在实践中发现培养、锻炼考察人才,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科学。知人是一门艺术,善任是一门学问,结合党和国家战略的需要,立足岗位相适的要求,以公心选贤举能,遵循选用干净担当忠诚干部的规律,从而提高干部考察质量,唯如此才能画好干部“肖像”,体现干部特点,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公道正派,以更加鲜明的态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士有公天下之心,然后能举天下之贤”,按事业需求选人用人,要不说违心话,要明人不说暗话,要坚决不绕过民主集中制。《干部任用条例》指出,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就是要将民主集中观念内化到识别干部、选用干部、考察干部的过程始终,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中切实履行。不搞“一言堂”,不来“一枝独秀”。不以个人好恶而弃才,不以妒谤小疵而掩才毁才,要乐于民主搜集意见,精于综合探讨研究,聚众智而解辨才识人之瓶颈,成合力破知人善任之困难。

  规行矩步,以更重实效的态度促推条例掷地有声。“制之有衡,行之有度”,制度生命力的兴衰在于执行到位与否。《干部任用条例》声明,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坚持出以公心、公正用人,严格规范履职用权行为,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下级机关和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申诉,受理部门和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查核处理。

  “非知人不能善其任,非善任不能谓之知人”。选拔优秀干部人才的程序是严格严谨的,一个环节都不能少,一个步骤都不能省,一个原则都不能漏。要在遵循《干部任用条例》的基础上,不断改进考察选用干部的方式方法,要以新理念认识考察工作,不断总结反思,注重贯彻执行,善于分析落实。全面贯彻党的选人路线、原则和标准,从而增强考察评价干部的合理性、科学性、精准性。
发布人:阿聪321 发布时间:2019-3-19 10:30 收藏 阅读人次: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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