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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岗相适”选好用好干部

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 陈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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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作了不少改进完善和调整补充,其中,在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增加了“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体现了精准科学选人用人的理念。组织部门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坚持“人岗相适”,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才能真正激发干部内生活力,才能让干部“尽其才”。

  坚持人岗相适,要做到“因岗择人”。古人云“为人择官者乱,为官择人者治”,意思是专为某个人而设置官位,就会引起混乱;根据职位实际而选择合适人才,才能得到治理。《干部任用条例》提出人岗相适的原则,就是强调干部要与岗位相匹配,做到“岗得其人”“人要适岗”。不同的岗位对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要求是不同的,学历最高、能力最强的人不一定是最适合岗位要求的人。因此,选好用好干部要树立“因岗择人”的意识,多考虑“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从具体岗位出发,明确岗位的职能范畴,认真分析岗位对干部素质、能力、专长等各方面的要求,把岗位需要与促进干部成长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岗位缺什么人就选什么人用什么人,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才能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发挥干部的才能优势。

  坚持人岗相适,要做到“知事识人”。“不知人之短,不知人之长,不知人长中之短,不知人短中之长,则不可以用人,不可以教人。”“知事识人”是选拔任用干部必不可少的一环,就是要做好干部考察工作,“听其言,察其性,观其行,考其智,试之以事”。《干部任用条例》提出干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强调要深化对干部的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工作实绩、作风、廉政情况等方面的考察,提出“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考察对象,实行差异化考察”等。这就要求要坚持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干部考察,主动深入工作一线、深入群众,察实情、听民意,既要了解干部优点,又要发现不足,既关注干部平时表现,又要注意干部关键时刻的担当作为,全面掌握干部各方面情况,为达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人岗相适,要做到“善任善用”。“骏马能历险,耕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其意指用“物”要择其所长,避其所短,同样,人各有所长,选拔任用干部也需要掌握善任善用、扬长避短的用人技巧,促进人岗相适。组织部门要善于做干部的“伯乐”,在精准考察干部的基础上,选对用好干部。如选拔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到经济落后的地方工作,助推经济发展;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善于联系群众的干部到“三农”问题突出、群众呼声强烈的镇、村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坚持人岗相适,还要把选出来的干部用得“当其时,当其位”,破除论资排辈的怪圈,既要在合适的时间把工作分配给合适的人,又要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调整,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方能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各得其所、事竟其功”。
发布人:暇语 发布时间:2019-3-22 14:08 收藏 阅读人次: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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