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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减负要避免四种“不良倾向”

北京市怀柔区委组织部 江小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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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脱贫攻坚、环境整治、防汛抗旱、信访维稳等千头万绪的工作任务,基层干部“5+2”“白加黑”已成为常态。即使苦和累,基层干部往往还承担着严峻的考核压力,稍有不慎,就会既流汗又流泪。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说到了基层干部的心坎上,为基层干部从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撑起了“保护伞”。

  “负”减下来了,“效”也要跟上。减负不是让基层干部歇一歇、停一停,不是待在办公室“坐而论道”。为基层减负,“增效”才是真正目的。笔者认为,要达到基层减“负”增“效”的目的,实践中要避免四种不良倾向。

  既要破除“形式化痕迹化”,也要避免“弄虚作假”。在基层,以材料论英雄、以数字论好坏、以定点考察评优劣等形式主义颇受诟病,背后与官僚主义积弊密切相关,要着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上找根源、抓整改。同时,也要注意到,部分基层干部在长期繁杂沉重的事务中养成的堆砌材料、猜测数据、弄虚作假等陋习,也亟需警惕,要防止这种陋习导致的“材料掺假”“数字注水”“考核失准”等问题。在“减负”的基础上引导基层干部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让材料和数据经得起推敲、验证,为上级决策部署提供可靠的依据。

  既要遏制“文山会海”,也要避免抓落实“层层递减”。“文来文往”“会多会长”是基层干部对“文山会海”的普遍反映,有的干部平均一天就要开一个会,基本上没时间干别的工作了。要精简发文、减少会议,根治“开会才算重视,发文就是落实”的老毛病。但是,减少了“文山会海”不是意味着抓落实的工作就不重要了,也不是意味着发文开会可有可无了,关键是要发管用的文、开管用的会,让基层干部在把握标准要求的同时,有更多的精力用在抓工作的落实和推动上。

  既要减少督查考核,也要避免“不担当不作为”。基层督查考核名目繁多、多头重复、留痕主义等问题,让基层干部应接不暇、不堪重负,要精简督查考核项目,开展多部门“联合组团”式检查,为基层减少负担。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督查考核少了,不代表基层干部可以少担责、不担责了。减少不必要的督查考核出发点还是为基层“减负”,是让基层不必拿形式化的汇报材料来展现成果,而要用实实在在的成效来说话。督查少了,对老百姓该负的责不能少,基层干部要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把更多的关注点放在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上。

  既要做到容错纠错,也要避免“板子高抬低落”。有的基层干部吐露心声,有些工作不是不愿干,而是吃不准、不敢为。为基层干部减负,不仅要减少事务负担,还要减少心理负担,要做到该容的错容得了,该免的责免到位,让基层干部能够大胆去谋、大胆去干、大胆去闯。但是,容错纠错不是不追责、不定责,更不能把容错纠错当做不履职的挡箭牌。要切实贯彻好“三个区分开来”的容错初衷,既要为敢于担当、敢于碰硬的干部撑腰鼓劲,又要对不履职不尽责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防止“板子高高抬起、轻轻落下”,真正让不担当的干部受警醒,让不履职的干部让位子,切实为基层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发布人:蓝田玉烟 发布时间:2019-3-29 17:05 收藏 阅读人次: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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