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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模范当需“育”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委组织部 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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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会议指出,要着力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当前,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有8900余万名,党员队伍逐渐壮大,党员影响力显而易见。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党员教育工作日趋复杂,党员学习形式单一、教育经费保障不足、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党员积极性难调动等问题层出不穷,甚至部分党员党性缺失,对人民的利益造成了损害。全党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要认识到教育管理党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新形势新规律,创新党员教育方法,力争将每名党员都打造成合格的先锋模范。

  “欲事立,须是心立。”思想不纯洁、信念不坚定,就容易走弯路、走错路,加强党员的教育学习,要将党性教育作为统一要求。会议强调,要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践行新思想、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党员教育要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等教育资源丰富、教学设备先进的优势,大力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学理论、学党章,用科学的理论为党员的头脑“拂尘”,常用党章为党员的言行“对标”。要注重引导广大党员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转化的能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用实践成果夯实党员干部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除坚持统一的党性教育外,党员教育还需因材施教、分类施策。会议强调,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在提高质量上下真功,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党员教育工作应与单一的号召式、灌输式、会议式培训方法“挥手告别”,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经历、不同年龄的党员,要及时了解党员的诉求,密切联系工作或生活实际,“对症下药、量体裁衣”。在学习内容上,要结合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动态调整党员教育内容,特别是出台的新理论、新观点、新政策等,做到与时俱进;学习类别上,农村党员可以突出现场培训,城市社区党员可以突出志愿服务,机关党员可以突出理想信念教育,两新组织可以突出岗位比武;学习形式上,将实地参观考察、现场说教、专题讲座、实地实践、线上学习等有机结合,力求形式多样,效果突出,切忌“一锅煮、大锅炖”。

  “无规矩,不成方圆”。党员教育若缺乏制度保障,便不能做到有序发展,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员教育的检查督促,创新教育的方法和手段,促进党员教育科学化、规范化。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学习教育检查考核制度,在“评学”“述学”“考学”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通过科学考评,检验教学效果;要建立严格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目标管理等制度;要制定一定的激励制度,通过实施目标激励、荣誉激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等,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增强党员学习动力。同时,也要加强组织和群众对党员的监督力度,对不合格党员,及时清理处置,不断纯洁党员队伍。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名合格的先锋模范,其影响力感召力带动力不可小觑。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需要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逐步改进、不断探索,不负众望、不辱使命。
发布人:大德之城 发布时间:2019-4-2 08:32 收藏 阅读人次: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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