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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不如这样过“清明”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县委组织部 邢椿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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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和景明、拂柳踏青,作为党员干部不如利用清明节这个难得的假期,读透节日的寓意深意,将“清明节”过成“文明节”“自省节”“静思节”,以清醒的自我认知、过硬的政治作风、强烈的责任意识,引领民风社风不断向好。

  礼先行、敢发声,过倡导新风的“文明节”。草长莺飞,清明将至。清明扫墓,谓之对祖先的“思时之敬”,表达的是对先人的追思和缅怀之情,各地形式习俗不尽相同。然而,我们不难发现,有些地方仍然沿袭旧俗,烧纸放鞭、焚香磕头,而所在地党员干部却不管不问,放任自流;甚至有的党员干部将回乡祭祀当成个人衣锦还乡的“秀场”,大张旗鼓、大操大办、攀比摆阔。“生时不孝,逝去何为”,这么做不仅污染了自然环境,造成了铺张浪费,更损害的是党员干部的形象,污染的是政治生态。面对陈规陋习,党员干部理应主动发声、严厉遏制,通过耐心说服教育,倡导文明祭扫,树立社会新风,引领时代新风尚;同时作为党员干部个人更应该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坚决守住清廉底线,远离封建迷信活动,文明祭祀、清廉过节。

  破旧俗,净风气,过锤炼作风的“自省节”。“风成于上,俗行于下”。清明节文明祭扫体现着移风易俗改革的成果,但在现实推广中却存在着不小的困难和阻力,一些群众不理解、不支持、认“死理儿”,导致有些工作干起来被动困难,而这时候正需要党员干部主动以身示范、摒弃陋习、言传身教。党员干部如果不率先与时俱进、转变观念、破旧立新、示范引领,将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群众就会上行下效,最终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威信。当前婚丧嫁娶、升学宴、谢师宴等各种“人情宴”依然存在,党员干部更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在工作生活中主动作出表率,坚决拒绝抵制,带头做移风易俗的执行者和拥护者,积极宣传践行绿色、文明、简约的有效形式,让群众既圆满办事又避免浪费,推进简办新办蔚然成风。

  敬英烈、学楷模,过涵养家国情怀的“静思节”。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的义务。清明时节除了做好文明祭拜,学习理解清明的历史文化底蕴,更要缅怀革命先烈和时代楷模,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奉献精神,不断涵养家国情怀。古有介子推“割肉奉君尽丹心,但愿主公常清明”,明志守节、不慕名利,焚身于大柳树下;今有四川凉山森林救火英雄,年少无畏、保家卫国,牺牲于火海之中,无数的革命先烈和英雄楷模用信仰和忠诚诠释了生命的价值。党员干部作为各项事业的“筑基者”和“施工者”,更应以史为鉴、以典为范,在清明扫墓的同时,多扫扫思想上的灰尘,多反省自己作风建设是否过硬,多思考服务群众是否用心用情,多考虑自己是否忠诚担当,真正做到困难面前不脱避、危机面前不放弃,将党员干部的先进性体现在工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发布人:鄪邑春秋 发布时间:2019-4-4 15:06 收藏 阅读人次: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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