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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察要以“差”防“差”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委组织部 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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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强调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其中在干部考察中强调要根据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考察对象,实行差异化考察。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干部考察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基础和关键。考察的“方向盘”握得稳不稳,“指挥棒”落得准不准,都影响着选人用人的精准度。从实际出发开展差异化考察,便是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在开展考察工作、发挥把关作用时,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用“有差”考察防止考察有“偏差”。

  考实“层级”之“差”,防止“车头”跑“差”。《条例》规定对党政正职人选的考察,要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上梁”的“挑选”显得尤为重要。倘若考察不同层级领导干部都用一套“模板”、一个“方程式”,那么“梯次”上升便没了“标杆”。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是抓班子带队伍的“车头”,肩负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职责,要有“我们不一样”的政治自觉和“德可为师,行可为范”的行动标准。因此,对待“关键的少数”要拿出“关键”的考察条目,要站位高、标准高、要求高,要特别突出其在把握政治方向、驾驭全局、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比重,防止大方向“跑偏”“跑差”。

  考实“岗位”之“差”,防止“画像”有“差”。“敲锣卖糖,各管一行”。“一行”有“一行”的本事,“一行”有“一行”的标准。“一个模子画像”,何谈“各显神通”?对待不同岗位干部的考察,切不能一份“图纸”、一个“模特”。否则,便会挫伤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沉溺于照本宣科,不利于专业能力的提升,让“风水轮流转”变“岗位轮流转”。因此对待不同岗位干部的考察,要持不同“画笔”。对政治岗位干部要突出考察其在关键时期、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态度和行为,看其“专”的前提是不是“红”;对经济部门项目推进的干部,侧重采取一线实景考察等方式进行实地常态化了解;对敏感领域和重要岗位的考察,要加强应对风险能力的考察评价。

  考实“轻重”之“差”,防止“标红”出“差”。考察工作要全面具体,更要重点突出,不能单纯强调“十面埋伏”,要善抓“主要矛盾”,考实“标红”重点,强调个性化,分清轻重缓急,秉轴持钧,不能“等其间距”“等匀分值”。要紧扣发展实际,将考察权重向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倾斜,最大限度引导和激励各级真抓实干,不搞简单化“面面俱到”。要将实绩分析与背景分析相匹配,把领导干部的实绩与客观环境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察,本着“跳跳脚够得着”的原则,分别赋予不同考察目标值。要突出“落实力”的考察,将干部的“眼力”“定力”“精准力”考实,促使干部将“关键”“节点”“短板”落到实处。
发布人:鸢飞鱼跃2019 发布时间:2019-4-10 11:16 收藏 阅读人次: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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