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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晋升的“立交桥”

广东省佛山市桂城街道组织工作办公室 梁燕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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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出台俨然把公务员晋升渠道由“独木桥”变成了“立交桥”。

  职务与职级并行,保障公务员晋升“立交桥”。《规定》指出,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料贡献,有利于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专业化建设,拓宽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实现对公务员的持续激励。为此,相关部门应按照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做好对公务员的综合考核和职级评定工作。同时,广大公务员要时刻鞭策自己,立足本职,加强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做新时代的高素质公务员人才。

  职级与待遇挂钩,推动公务员晋升“立交桥”。《规定》指出,公务员根据所任职级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享受所在地区(部门)相应职务层次的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待遇。职级与待遇挂钩,能够鼓励普通公务员努力奋进,激发基层活力,有效推进各种工作。这就要求广大公务员着眼于本职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敢于承担,锐意进取,用实干实绩撑起雄心壮志;同时也要求相关部门完善相关考核制度,推进“纳才”评优工作,做人才的“保护伞”,真正留住人才。

  职级实行能上能下,肃清公务员晋升“立交桥”。《规定》指出,公务员晋升职级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公务员职级实行能上能下,这说明并非所有公务员都能晋升职级,只有真正的干事创业的优秀人才才能顺利走上晋升“立交桥”。广大公务员更应该脚踏实地,兢兢业业,用实际行动获得组织的认可和肯定。而相关部门则需擦亮选拔的“眼睛”,坚持“良才善用,能者居之”,为公务员队伍留下真正的人才。

  公务员晋升之“立交桥”已然建成,只要广大公务员坚持专心谋事,努力奋进,砥砺前行,有了《规定》的保障,相信在这“立交桥”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会成为新时代靓丽的风景。
发布人:nhzzb506 发布时间:2019-4-11 14:48 收藏 阅读人次: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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