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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三个治理”打好乡村振兴“软环境”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党群办 孙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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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要实现乡村振兴,就必须要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为理念,有机嵌入到治理实践中,实现三者的良性互动,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安定有序的“软环境”。

  法治为纲,营造清正之风,弘扬浩荡正气。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法治建设的根基在基层、薄弱区域在乡村,落实乡村振兴,就要树立起依法办事、依法治农的观念,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乡村各项事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推动乡村普法工作,带动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彻底消除乡村“法律盲区”。

  德治润心,化作润物细雨,唤回淳朴民风。德治自古有之,源于中国古代儒家的治国理论,培育德治文化也是巩固乡村有效治理的必由之路。实现乡村振兴,既要振兴农业、振兴产业,还要振兴乡土文化。要深入挖掘乡村社会道德规范,把伦理道德、村规民约、风俗习惯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载体和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集体意识和法治精神。要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中的有德者,让有德者有“得”,树立模范标杆,引导群众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自治固本,灌溉民主之花,治出和谐大局。村民自治是推进基层治理的基本形式,也是保持农村长治久安、实现乡村振兴的治本之策。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情况越来越复杂,个体差别越来越大,就要完善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在“政策流”末端的“毛细血管”的疏通开创作用,形成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自治新格局,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振叶寻根、观澜索源,乡村振兴是一场接力的“长跑”,在这场征途中就要透过问题看本质,抓好“三个治理”,把乡村振兴的美好蓝图一步步变为现实。
发布人:卿薇珠 发布时间:2019-4-15 15:56 收藏 阅读人次:3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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