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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公函”成公款吃喝“通行证”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委巡察办 陈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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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节前夕,湖北省各地纪委监委相继开展“四风”问题节前专项督查。本轮督查与往年有所不同,不仅要求持续盯住“餐桌”与“车轮”上的腐败问题,更突出强调盯紧隐入公函中的变异“四风”……2018年一年,湖北全省立案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583起,处理869人,其中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吃公函”。

  所谓“吃公函”就是把“公函”作“挡箭牌”“通行证”,违规公款吃喝。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一函多餐”,用一张公函吃多顿餐,把超支的餐费挂到其他正常的接待函下,化整为零隐入公账。二是“互换空白函”,就是不同地域、相关部门单位之间通过相互交换、索要部分空白接待函,到需用的时候就在空白接待函上直接填写内容,达到随时公款吃喝目的。

  接待需公函、招待有标准。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各地对招待费也严格执行中央规定,严格接待把关,基本做到了“无函不接待、不报销”。

  然而,实际执行规定制度的过程中,总有少数单位、个别领导干部“顶风而上”,玩弄权术、耍小聪明,将公款随意吃喝、公款违规招待作为权力、权威所在,进行“人情买卖”、利益互换,把接待公函当作吃喝“通行证”,用合规形式掩盖违规问题。个别地方、部门和单位肆意“吃公函”,把规定当“摆设”,视标准为“橡皮”,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吃公函”是隐形变异“四风”一种新的表现形式,是“四风”问题相互交织的结果。“吃公函”现象的存在,既说明惩治腐败和作风建设“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也提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吃“公函”要敢于说“不”,紧盯“公函变异”,主动作为、专项治理,从严肃纪律、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等方面抓实抓细,精准施策,早补“漏洞”。

  以铁的担当尽责,以铁的手腕治患。狠刹“吃公函”现象,需要综合防治、靶向治理、铁腕惩治。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公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派出公函多层审批制度和登记制度,专人监管、专职专责,让每张流转的公函都能源头“追溯”;要强化巡视巡察监督力度,对“公函接待”格外关注,谨防“浑水摸鱼”;要对“吃公函”及其他隐蔽型公款吃喝快查严打,形成震慑,不断巩固、坚持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和变异。
发布人:常言好语 发布时间:2019-4-18 11:21 收藏 阅读人次: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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