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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奖惩分明”成为担当作为“原动力”

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委组织部 许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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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子兵法·始计篇》写道,“主孰有道,将孰有能”,意在强调将帅在治理军队、领导部署时要奖罚分明、恩威并重,这样战士们才能赴汤蹈火、所向披靡。

  我们常说,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能有多大成就。但干部敢担当、想作为的“原动力”在哪?无他,只有靠奖惩分明才能让干部提士气、鼓干劲、解难题、促发展,不断焕发攻坚克难、奋发有为的工作劲头。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考核条例》),首次以条例形式对干部考核工作,做出重大部署。《干部考核条例》指出,要坚持考用结合、奖惩分明,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能上能下,促进担当作为,严厉治庸治懒,为推动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干事创业导向建立了制度保障。

  从严治党重在从严治吏,从严治吏更当奖惩分明。现实中的“有人无事干,有事无人干”“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风气,是对担当实干者的最大伤害。倘若把常年“加班加点”与整天“看报喝茶”的干部一把“尺子”去衡量,又怎能不让那些担当实干者伤心、寒心,泯灭了初心?而要破解这一问题,“奖惩分明”就是关键,这样才能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浮出水面”,让不干事、乱干事的干部“无处藏身”。《干部考核条例》以考核为抓手,以奖惩有度、赏罚分明为原则,采取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经济待遇与政治待遇相结合的方式,把干部考核、职务职级晋升等工作融合起来,切实激发了干部担当作为的“原动力”,为干事创业设定“紧箍咒”,立下“军令状”。我们要抓好《干部考核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并将其作为校验干部的“有利法宝”,为实干者“亮绿灯”,为无为者“亮黄灯”,为乱为者“亮红灯”,以制度的刚性约束,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切实打造优胜劣汰的干事创业导向。

  当然,干部工作实绩的好坏,并不是孤立单方面因素所决定的,还受集体作用、社会条件、客观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这就需要我们以《干部考核条例》为主线,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规范、细化的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增强指标的普遍性和可操作性,不断降低次要因素制约,对干部工作做出最贴近实际的客观公正评价,进而不断激发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真正考出干劲、考出精气神。

  奖惩分明,是对踏实干事者最大的鼓舞。我们立足工作开展和干部实绩,优胜劣汰,势必会让大量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永葆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发布人:赠人玫瑰手余香 发布时间:2019-4-23 10:19 收藏 阅读人次: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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