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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用活考核“指挥棒”

贵州省贵阳市委组织部 张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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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考核针对性不强,搞“一刀切” “一锅煮”式消极考核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客观公正的评价干部。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干部考核考出准头、考在实处、考到深处,真正起到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作为的作用?中办日前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考核条例》)首次以条例的形式对干部考核工作作出总体规范,对干部考核内容指标进一步调整优化,改进了考核方式方法,并强调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这为干部考核“考什么、怎么考”提供了根本遵循,为防止考核工作“一刀切”“一锅煮”“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开出了“制度良方”。

  科学设置考核内容。考什么、评什么,是决定干部考核评价工作质量和成效的关键。考核标准不实不细,衡量干部的科学性就会受到影响。《干部考核条例》紧紧围绕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根据不同考核对象合理设置可衡量、可比较、能定责、可追责的考核指标,从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五个方面细化量化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全面考核领导班子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成目标任务的能力、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政绩观和工作成效等情况。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细化量化领导干部考核指标,全面考核领导干部政德表现、履职尽责能力、工作作风、政绩观和遵守纪律规则等情况。突出政治标准这一“硬杠杠”,强调具体考核内容的确定必须以贯彻党中央精神为前提,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把干部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客观准确地考准考实。

  全面改进考核方法。知事识人,历来不易。考核评价手段单一、方法不灵活、针对性不强等问题,难以准确衡量干部工作实绩。《干部考核条例》首次明确干部考核主要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4种方式,并按照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为重点、专项考核为补充的思路作了总体设计。既把功夫下在平时、抓在经常,又注重考察干部在关键时刻、危急关头、突发事件、艰苦环境和复杂岗位,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接触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以事察人,知事识人,有效避免了干部考核“急上马”“走过场”等问题。同时,把综合分析研判作为前置环节,注重对考评了解情况的分析研判,全面、历史、辩证地考核和甄别干部,既看主观、又看客观,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既要看经济指标、又要察民生民情,这更有利于给干部精准“画像”“打分”。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是基础,“用”是关键。考核的目的,就是为了不断激励和鞭策干部在新时代勇于担当、奋力作为,绝不能“考时雷声大、用时雨点小”。《干部考核条例》要求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评先评奖、治庸治懒、问责追责、能上能下挂钩,这有利于把干部真干假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辨别出来,从根本上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干部考核条例》要求,在用好考核结果上做文章,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考核认定作出重大贡献的,要及时通报表扬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嘉奖、记功、授予称号;对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为优秀等次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使用;对经考核认定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要及时作出调整,努力营造让实干者实惠、有为者有位、无为者无位的良好政治生态。
发布人:笔耕不辍 发布时间:2019-4-23 13:35 收藏 阅读人次: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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