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共产党员网 先锋文汇

用“好标准” 选“好干部”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办事处 翟文铎

共产党员网来稿 打印 纠错 投稿须知 投稿
微信扫一扫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考核条例》)。这是新时代不断完善干部考核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为与时俱进做好干部考核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为政之要,首在得人”,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都需要好干部,用《干部考核条例》的“好标准”,选对党忠诚、人民满意、报效祖国的“好干部”的意义重大而深远。

  “好标准”必须坚持政治首位,“好干部”必须坚定信仰。突出政治标准是党选人用人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和优势所在,《干部考核条例》将“政治思想建设”放在考核内容的第一位,是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根本保障。干部考核的核心是政治考核,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选人用人必须把好政治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广大干部就会自觉对照政治标准来检查自己,自觉忠诚于党和人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查处的一些干部中,许多都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干部考核条例》坚持从“政治思想建设”抓起,正是严把政治关,坚持以正确的政治标准选人用人的体现。“好干部”必须坚定信仰,保持政治定力、勇于政治担当、提高政治能力、严守政治规矩,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这样党的事业才能生生不息,人民才能幸福美满,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好标准”必须聚焦实践实绩,“好干部”必须真抓实干。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四个全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些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离不开领导干部一线指挥,拼搏赶超,真抓实干。《干部考核条例》进一步突出了在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考核,这是对广大干部实践实干实绩的考核,也是对广大干部真本领、真能力的考核。“好标准”就是要切实把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实际成效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引导广大干部奋勇争先,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对一个“好干部”的评价一定要结合政绩观和工作成效进行评价,是否有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是否具有“功成不必在我”精神,是否有造福人民的政绩,是否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同时也要注重考核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抓党建工作的实绩,一个“好干部”才能用“好标准”评出来、考出来、选出来。

  “好标准”必须落实奖优罚劣,“好干部”必须担当作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扭住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这个核心“好标准”,实现干部考核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考核内容要细化,考核针对性要加强,考核对象要明确,考核过程要合理,考核结果要运用,如此制度才能有活力,“好标准”才有生命力。“好干部”必须要担当作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使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全党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动力。

  事实上,“好标准”的运用本身不是目的,重要的是将全面客观的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追责问责等紧密结合起来,使政治坚定、勇于担当的干部想作为、敢作为、能作为,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监督和惩罚。这样才能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国家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发布人:洪山组工 发布时间:2019-4-26 17:26 收藏 阅读人次:49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