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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风向标”指明新方向

北京市怀柔区委组织部 李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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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考核条例》),为进一步做好干部考核工作指明了方向。

  科学设置考核内容,防止一把尺子量到底。在日常考核工作中,考核内容的“标尺”往往都是一致的,不论岗位职责、不论级别职务、不论工作强度,都是“一把尺子”量到底,缺少对干部科学精准、公平合理的评价内容,很难对干部表现好坏优劣进行有效评价,从而导致在考核工作中,有时还存在着“论资排辈”、“轮流坐庄”的现象。《干部考核条例》的印发,对考核内容进行了明确,既有统一的标准,也提出了分级分类考核,要求考核内容体现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点,这就能避免考核工作“一刀切”,更好发挥导向作用。

  合理安排考核方式,形成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在基层开展考核工作,往往是为了考核而考核,手段单一、方式简单,没有形成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干部考核条例》在考核方式上,明确了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为重点、专项考核为补充的总体思路,突出了每项考核工作的作用,又将4种考核方式有机统一,使考核结果可以相互印证,实现了综合分析研判,全面、客观、辩证地分析领导班子和干部。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并重。有些干部认为工作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这种错误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干部“慵懒散”的不良风气。究其原因,就是没有运用好考核结果,没有真正做到奖优罚劣、奖勤惩懒、优胜劣汰。《干部考核条例》针对如何通过考核结果加强班子建设、激励约束领导干部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考核结果与选人用人、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有机结合,真正发挥了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指挥棒”作用。
发布人:蓝田玉烟 发布时间:2019-5-9 09:08 收藏 阅读人次: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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