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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迟到”当小事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燕来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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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发现:部分党员干部认为不守时是“小事一桩”,无伤大雅,单位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的人最多也是口头提醒一下、批评两句,但时间久了,很多人就形成了不守时是“小意思”的观念,定期应该完成的工作也可以一拖再拖。

  党员干部千万别认为稍稍迟到几分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如果经常迟到,会给人留下自由散漫、工作没有责任心、不喜欢融入集体的坏印象。因此,上班迟到并不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因为它反映的是一个人是否遵守纪律,是否有纪律观念。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类似“迟到”这种小事,关键在于加强自律作风建设。

  加强思想教育,树立自律意识。一个人的时间观念很重要,因为它代表着一份责任心。经常迟到意味着对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自律精神。因此必须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通过思想教育,把法律、纪律以及他律逐渐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强制变成内在的自觉,使党员干部不断反思和约束自己,将自由散漫的作风扼杀在摇篮之中。

  完善管理制度,培养良好的党风。“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健全的管理制度是作风建设的重要保障,因此,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证岗位工作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无故旷工;同时完善好工作纪律制度、请销假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确保工作环境风清气正。

  加大惩戒力度,强化监督约束。“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在查办迟到等类似纪律问题时,管理人员要严肃执法,严格追究责任,坚决纠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对违反相应制度者,根据情节轻重,可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扣发岗位津贴、取消评优评奖资格、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辞退等处理,对于影响大局,影响工作,影响机关形象的,要从严从快处理。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只有把类似迟到这种小事抓好,才能把作风建设持续推向深入,才能优化机关整体建设,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5-24 09:35 收藏 阅读人次: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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