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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管理中的“课改理念”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自怀镇 何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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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

  早在2014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5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动形成全党从严从实抓党员教育管理的良好态势。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今天,中共中央印发的《条例》,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在接受教育管理的过程中,不能落下一名党员。接受教育管理,广大党员干部都是莘莘学子,从理论到实践,从学习到管理,都将在“绣花”般的功夫中进行,这就需要从事教育管理的各级部门在一过程中起好导师的作用。

  这就如同学校的基础教育,其成败的关键还在于教育管理的理念上。唯有理念正确了,才可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最终实现党中央的初衷,造就一支精神和能力都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那么,当以怎样的理念来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呢?首先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了良好的思想基础,才能全身心投入到事业之中,才能在不断地服务中提升自我。那么,教育管理工作将以《条例》为基本遵循,像学校的教育管理那样融入“课程改革”的理念,在不断的创新中实施。

  就教育理念来说,新中国成立后,教育制度就处于不停地改革之中,在数十年的探索中,经历了成功与失败。如今,一场轰轰烈烈的“新课程改革”正如火如荼。“新课改”倡导的“素质教育”有三大核心理念:强调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强调整合性,要建立科学与人文相结合的科学人文性课程文化观;完善评价机制,特别是要求建立符合素质教育的新的评价机制。那么,对广大党员的教育管理,也不妨以《条例》为遵循,以这三大核心理念为标准,因地制宜地进行教育管理,让每一位党员都能与时俱进。

  中共中央的《条例》,从指导思想、基本任务以及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等八、九个方面明确了今后几年党员教育培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实施办法,是各地党建工作的指路明灯。要不折不扣地将《条例》的精神落到实处,就非常需要用“新课改”理念来指导具体的工作。“以党员为本”就是要以培养教育优秀党员为己任,考虑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搞“应试教育”下的“注入式”“填鸭式”教育,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的基础上,发挥党员的个性特长,培养出能“干事”的党员。

  第二个核心理念是“强调整合性,要建立科学与人文相结合的科学人文性课程文化观”,听起来有些高深,其实就是强调了理论与实践的整合、科学与人文的整合以及在整合中“创新”的能力。《条例》中关于党员教育管理的规范,并不是要求照着条纹说教,而是要切合实际,将新鲜的血液随时“整合”到教育管理之中。这就要求,在“细化”的内容中,要有忠于《条例》又走出《规划》的思路与胆识。同时,“完善评价机制”,也是党员的各种管理中应当不断改进、不断完善的应有理念。

  总之,党员的教育管理是一项宏大的育人工程,是一个实现灵魂的嬗变与涅槃的“炼炉”,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管理者和受管理者都应当以“新课改”理念武装头脑,以党员为本,以现实为基,培养“创新”能力,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走出“形式主义”的窠臼,从而培养适合各种建设的优秀党员,实现综合素质的提升,从而开创出新时代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发布人:云天一鹤 发布时间:2019-5-24 22:45 收藏 阅读人次: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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