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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流动党员不再“流浪”

湖北省汉川市委组织部 郑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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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深入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频繁,越来越多党员因就业和居住地的变化,无法与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支部进行有效联系,既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更得不到组织的关怀。这不仅是广大流动党员的“辛酸泪”,也成为各级组织部门的“心头病”。近日,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将“流动党员管理”作一章单列,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流动党员”的重视,为我们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流动党员吹响“集结号”。漂泊的党员缺乏归属感,离家外出的人有乡愁。各基层党组织要同流动党员保持经常性联系,要强化流入、流出地党组织横向联动,跟进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培训和服务管理工作。对于外出时间较长,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应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较短,地点不太固定的暂无法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要协助其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会。流入地党委组织部门要全面掌握本地区流动党员总体数量、年龄结构、行业及区域分布等基本情况,在商圈、园区、行业协会、楼宇等流动党员相对集中且条件比较成熟的地方,要指导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并支持其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基层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应当向流动党员开放,流入地党组织要允许流动党员参与民主议事和民主评议,切实将广大流动党员紧密团结在党组织周围。

  给流动党员点亮“领航灯”。当今世界,国内外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正在进行深度调整,新的机遇与新的挑战层出不穷,流动党员作为国家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活的重要参与者,必须要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保持理论上的清醒,不断增进行动上的自觉。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精神进行引领,各级党组织要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流动党员头脑作为的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加强对广大流动党员的政治思想引领,引导其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做到时刻同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团结一心,共同奋斗,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身的力量。

  帮流动党员建好“加油站”。流动党员虽漂泊在外,但也有接受教育的需求。基层党组织要把流动党员工作纳入党建经费预算,将党员文化活动室、读书阅览室、网上学习平台等学习阵地向流动党员开放,为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组织支持和经费保障。定期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时事政策宣讲会,对于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领导人的讲话精神要做到及时传达,通过理论读物发放、学员主题研讨、分享交流等方式,引导广大流动党员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将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推动“流动党员”教育常态化,有条件的基层党校要将流动党员的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安排专题培训课程,每年组织流动党员开展1-2次集中轮训,切实为流动党员“充好电”、“加满油”。

  促流动党员成为“闪耀星”。党员流动不流失,要不断加强流动党员先进性建设,督促广大流动党员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争做时代先锋,切实把每名“流动党员”都打造成一面“流动红旗”。一是要弘扬“主旋律”,做正能量的传播者。广大流动党员要自觉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宣传员,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关键时刻敢于“亮剑”,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二是要立足本职岗位,争做行业先锋。广大流动党员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积极进取的学习的热情,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脚踏实地,努力工作,当好行业标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引领作用。三是强化宗旨,做服务群众的热心人。广大流动党员要树牢服务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做到经常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发布人:云在青天水在瓶 发布时间:2019-5-27 16:53 收藏 阅读人次: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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