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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织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之网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人民政府 高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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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责任追究等具体要求,对新时期落实选人用人标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提出,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监督、民主监督机制,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将监督检查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上要做好“合”字文章。

  “上下联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要坚持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上级党组织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检查,要从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问题核查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党委(党组)是否严格执行用人原则和标准、是否严格把握用人资格和条件、是否严格履行用人程序和步骤、是否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党委(党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好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只有上级党组织和下级党委(党组)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按组织程序办事,才能形成上下联动的合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为选好人用对人提供坚实保障。

  “内外结合”。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需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具体来讲,就是要不断完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组织(人事)部门的内部监督和人民群众的外部监督。党委(党组)研究干部选拔任用要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把酝酿贯穿始终,充分征求各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坚决防止集体讨论搞“一言堂”和“走形式”。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干部任免事项的监督,列席研究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要敢于及时纠偏,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要广开言路,通过“12380”监督举报平台等充分听取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受监督、回应关切,让干部选拔任用的全程置于阳光下,处在群众身边,使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形成合力,让更多的“千里马”竞相选出。

  “左右配合”。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是跟随时代发展而变化的,是动态的过程,新情况、新问题随时可能出现。《办法》提出,健全地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督工作合力。设置联席会议,主要是围绕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分析动态、研究问题,提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信访部门等成员单位,要做好“左右协调配合”,应及时将涉及干部的重大情况进行信息共享研判,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好“一手资料”,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帮助组织选拔出经得起考验的好干部。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是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监督重点,在“合”字上做好文章,才能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监督体系,把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之网织得更密,进一步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
发布人:高帅 发布时间:2019-5-27 22:33 收藏 阅读人次:2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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