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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四诊法” 把好干部“脉”

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街道组织部 李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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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诊法”相传是战国时期神医扁鹊所创,通过“望、闻、问、切”四种诊法勘经察络、探病寻因,至今仍在神州大地上广泛使用,为中医诊疗提供了基本遵循。而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全面检验衡量干部选任任用“健康水平”、及时发现和根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病灶”提供了基本遵循,堪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诊法”。

  一“望”,以理想信念统领全局。“欲事立,须是心立。”《办法》明确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导向,突出政治监督,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要想选拔出有益于人民、有利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好干部,坚实的理想信念和凛然正气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无论是事中监督还是事后追责,无论制度织得多密、机制定得多细,政治标准和思想引领必须放在第一位。惟其如此,才能从全局上“望”准干部,进而从根本上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

  二“闻”,扩大“声源”形成合力。正所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 要切实提升干部选拔任用质量,只听干部上下级和“身边人”是远远不够的。《办法》提出,健全地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督工作合力。通过设置联席会议,把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信访部门等重点单位的“声源”串在一起,形成监督的强大合力,及时将涉及干部的重大情况进行信息共享研判,从各个方向堵住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的“暗巷”,真正选拔出经得起考验的好干部。

  三“问”,用精准问责肃清风气。“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办法》规定:“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党委(党组)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领导责任。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干部选用工作监督检查除了要“望”全局、广“闻”声,更要注重防治并举、失责必究。通过对规选任用人的责任主体“精准打板”,”让“违规者”望而生畏,让“害群马”寸步难行,让好干部真正选出来、提起来。

  四“切”,深入群众把准“命脉”。子曰:“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叟哉?” 干部选拔任用,只有善于跳出“体制之外”,深入群众之“中”,才能“切”准干部埋在“表皮”之下的“脉”。《办法》提出党委(党组)研究干部选拔任用要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把酝酿贯穿始终,充分征求各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坚决防止集体讨论搞“一言堂”和“走形式”。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干部任免事项的监督,列席研究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要敢于及时纠偏,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要广开言路,通过“12380”监督举报平台等充分听取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受监督、回应关切,让干部选拔任用的全程置于阳光下,处在群众身边,使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形成合力。通过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走”实群众路线这条“生命线”、“切”准干部的“命脉”,让更多的“千里马”竞相选出。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忠诚。深入落实《办法》,以“望、闻、问、切”为着力点,把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落在实处,我们定能匡正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构建风清气正用人生态,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激发绵延不绝的动力和引擎。
发布人:西山脚下一只喵 发布时间:2019-5-28 11:55 收藏 阅读人次: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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