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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一条龙服务”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委组织部 刘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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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再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选人用人工作不断规范,选人用人风气明显好转,选人用人监督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同时也应该看到,在部分地区,党的干部工作政策执行还不够严格,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还没有得到很好体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仍有发生。一些干部提拔重用之后便放任自流,不了了之,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有的党员干部出了问题,上级领导部门和领导干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究其原因:一是不愿得罪人,怕伤了和气,拉不开面子;二则怕影响本地本部门的形象,选择“内部消化”;三乃动真碰硬担心“引火烧身”。于是,能捂则捂,能盖则盖,能松则松。

  本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情况,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进行了规定,既为如何选好干部指明了方向,也为用好干部提供了遵循,更为管好干部安装了“阀门”。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一条龙服务”,有助于塑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新时代党和人民的事业凝聚磅礴之力。

  “无规矩不成方圆”。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这是对党员干部关心爱护的具体体现。各级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白“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严格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以此为契机,旗帜鲜明地对党员干部进行严格教育、严格监督。对极少数屡教不改、顶风违纪者,要严格追究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以儆效尤。

  “打铁必须自身硬”。对党员干部自身来讲,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懂弄通,学深悟透。要增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责任意识,既敢于当干事先锋,也要真心实意地接受监督,真正把监督当作一种爱护;要严格要求自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时刻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到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始终保持刚正不阿、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的好干部形象。

  进入新时代,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乡村振兴,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加快军民融合发展,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离不开一批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因此,既要把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选出来,使其有“用武之地”,更要织好一张“严、实、细”的监督网,为其保驾护航,这样的“一条龙服务”方式,才能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从而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
发布人:泸州市叙永县委组织部 刘继勇 发布时间:2019-5-28 16:13 收藏 阅读人次: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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