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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监督问责激扬选任“风清气正”

山东省昌邑市下营镇党委 潘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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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各地区认真遵照执行,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关系到干部队伍建设“激浊扬清”,关系到党和国家形象“本色铸就”,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进一步营造“天朗气清”的政治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近年来,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选人用人状况和风气明显好转。但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有阳光的地方难免也会有阴影”,在个别时期、个别地方,干部工作政策执行不严格、好干部标准落实不到位、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不突出等问题仍然存在,违规用人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效监督。“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严管理干部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以驰而不息、锲而不舍的劲头,确保从严的“螺丝钉”钉准、拧紧。

  “天下大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以法之必行”。要找准聚焦点和攻坚点,明确“管什么”,对规定的监督检查重点内容,一个程序不缺、一个环节不漏,从严要求、从严把关、从严查处,下大气力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干部选任各个方面,把好选人用人各个关口,打造“不能为”的选任环境。要健全机制体制,明确“怎么管”,把党内监督、组织人事部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合力,以全覆盖的监督网络压缩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生存空间。要重点抓惩处,坚持“零容忍”,把查处问责作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有力武器,敢于动真碰硬,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发现的违规选人用人问题,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人员责任,使监督制度“带电长牙”,充分释放“不敢为”的问责效应。
发布人:昌盛古邑 发布时间:2019-5-28 16:29 收藏 阅读人次:2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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