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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的“三面镜子”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 张双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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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组织部门作为选人用人的主体,要切实做到“公道正派、知人善任”,让“吃苦”的“吃香”,让“埋头”的“出头”,让“实干”的“实惠”。

  “显微镜”识人,练就“火眼金睛”。“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组织部门作为干部的“伯乐”,要以公道正派的党性观念,公平客观的对待每位干部,要在工作实践中、群众评价中、成绩效果中,认真负责的考察分析干部。要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在充分认识、准确掌握干部工作业绩、专业特长、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实事求是的评价、调配干部。把合适的干部安排到合适的位置,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

  “望远镜”看人,练就“慧眼如炬”。“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组织部门看待干部既要立足当前,又要放眼未来,既要思其一面,又要整体把握。要拿起“望远镜”,把视野拓宽一些,把眼光放远一些,除了关注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干部,还要关注乡镇基层的干部;除了关注表现突出、受到表扬的干部,还要关注工作中有过失误、受过批评的干部,把公道正派、知人善任体现在察人选人用人的全过程,不分亲疏、不带成见、不存偏心。

  “放大镜”选人,练就“洞幽烛微”。“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组织部门要见微知著,全方位审视看待干部,要擅于使用“放大镜”,敢于动用“手术刀”,既要看干部取得的成绩,又要看工作的基础、环境和条件的优劣;既要看干部平时的工作表现,又要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事件中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能力,以追根溯源的决心,层层剖析的方法,去解剖“干部”。要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关注老实人,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发布人:LO双VE 发布时间:2019-5-29 09:22 收藏 阅读人次: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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