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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对等”书写选人用人新格局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 王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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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选什么人用什么人,既是干部管理的“指挥棒”,又是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晴雨表”,更是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生命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严把关口、责任追究等方式,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办法》是一台“诊断器”,为防止“带病提拔”构筑起坚固的“防火墙”。“上医者,治未病;中医者,治欲病;下医者,治已病”。用在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上来说,就是要从根源上杜绝“带病提拔”的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从而价值鲜明地树立起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激活选人用人一池春水。《办法》的出台,明确提出要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各级党委要以《办法》为根本遵循,善用选人用人“诊断器”,从根本上坚定选人用人的政治方向、强化选人用人的政治标准,严格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干部“任前体检”,严肃查处任人唯亲、任人唯利、因人设岗等违规违纪问题,筑牢“带病提拔”的“防火墙”,从源头上选配政治素质硬、品行修养好、德行操守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确保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同事服气、群众满意,促使选人用人风气更加清朗。

  《办法》是一套“组合拳”,为严格“监督检查”树立了正确的“方向标”。“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办法》的出台,明确地提出了要突出政治监督,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在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的同时,推动选人用人工作不断朝着规范化迈进,进而促使选人用人状况和风气明显好转。各级党委要以《办法》为根本准则,打好监督检查“组合拳”,从根本上履行选人用人的监督责任、行使选人用人的监督权利,紧盯“监督检查”的“方向标”,细化内部监督措施,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健全完善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问题核查等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督,推进选人用人监督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不断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和用人生态。

  《办法》是一台“记录仪”,为严格“责任追究”戴上了制度的“紧箍咒”。“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选好人、用对人,根本在于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始终绷紧“权责对等”这根弦。《办法》的出台,明确提出了要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不仅要查处当事人,而且要追究责任人,让那些造成用人失误的、违规用人的无论何时都不能置身事外,从而起到“挥舞一把剑、警醒一大片;扬起一面旗、震慑一群人”的效果,使责任意识深入人心。各级党委要以《办法》为根本追求,善用“责任追究”的“记录仪”,带头执行党的干部工作政策,不断织密干部管理“监督网”,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戴上“责任追究”的“紧箍咒”,建立健全选人用人责任体系,完善责任机制,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使责任倒查制度“带电长牙”,从而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

  “禁必欲止,令必欲行。”各级党委、各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魄力,下力气抓好《办法》的贯彻执行,履行选人用人政治标准、用好监督检查政策利器、落实责任追求制度红线,激浊扬清、兴利除弊、正本清源,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水平,推动选人用人风气持续好转,以《办法》引领新时代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新气象新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发布人:12371网友xj4wke 发布时间:2019-5-29 14:27 收藏 阅读人次: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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