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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的“工笔画”

北京市通州区委组织部 焦超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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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贯彻新时代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提供有力保障。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正如作画的过程,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注意层次,既要体现其形,又要不失其真,唯有如此,选人用人的“成画”才能精准、生动、写实。

  以工笔“画骨”,突出监督重点,更加精准。《办法》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为“轮廓”,在“胸有成竹”的基础上,精心设计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框架,侧重以党管干部原则、正确用人导向、执行政策规定、选人用人风气、干部担当作为等为重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刻画”,切实做到树立正确导向,突出政治监督,通过从严查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为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完成“初画”勾勒。

  以色彩“渲染”,完善监督机制,更加生动。“试玉要烧三日满,识人须待七年期。”干部考察并非一日之功,亦不能“一笔完成”,对干部考察的全面细致直接影响着选人用人的辨识度和清晰度。在一些干部选拔任用考察中,往往容易将“论述题”简化为“填空题”,将“选择题”更改为“判断题”,从而造成对干部评价和考察的扁平化、单一化。针对这种情况,《办法》要求在干部选拔工作中,既要有组织监督机制,又要有民主监督机制,既要加强专项检查,又要注意日常监督,通过层层色彩叠加,将监督检查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着力根除“不换届不考察、不提拔不考察、考察人员不够、日常考察不足”的顽疾,避免选人用人出现千人一面、千篇一律的“作画”。

  以白描“留神”,增强监督实效,更加写实。古有“作画形易而神难”,又有“天下大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文件》通过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问题核查等“白描”手法,简练笔墨、真实描画,对干部考察肖其形、传其神,使干部选拔考察的实施过程“跃然纸上”。通过一级抓一级,健全干部选拔监督责任追究机制,认真查处责任对象的失职失责,将结果与过程相结合,将后期跟踪与任前考察相结合,真正实现选人用人的“考实”“写真”,从而达到“形神兼备”的最佳效果。
发布人:滋味Joyce 发布时间:2019-5-29 21:46 收藏 阅读人次: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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