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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好新时代“选拔任用”的筛子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委组织部 王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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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筛子是生产生活中常用的一种工具,能够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去劣取优,而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正需要“筛子”把好干部筛选出来。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就是这样一把好“筛子”,要通过这把好筛子,把真正想干事、能干事的好干部筛出来。

  了解工作定位,明确筛选重点。正所谓“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抓住事物的关键,就能带动其他环节。评价干部的标准众多,对于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检查应当明确重点检查内容,切实选准用好干部。《办法》在第二章就从多个方面点明了监督检查的重点,在思想政治方面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要严把政治关,选出对党忠诚政治过硬的好干部。在程序方面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肃查处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保障选拔任用的风清气正。在作风方面要坚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和担当负责的工作态度。

  健全工作机制,编织制度筛网。“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度是具有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也要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新出台的《办法》就是在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编制制度的筛网,围绕干部选拔任用体系建设,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围绕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环节完善了监督措施。用采取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等方式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检查,同时健全完善了班子和组织的内部监督,积极拓宽监督渠道,用制度编制出细密的“筛网”,确保把“不合格”干部筛除。

  严肃责任追究,注重筛选成果。监督检查成果出来后,关键在如何“用”,如果监督检查的过程“轰轰烈烈”、检查过后却“无声无息”,那么无异于本末倒置的。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应认真对待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办法,对于发现出来的问题严肃追责,认真解决,让忠诚干净、实干担当的党员干部受到奖励和鼓舞,为敢闯敢干的干部撑腰,让慢作为、不作为的“庸官”、“懒官”受到追究和惩戒。
发布人:潍水亭畔 发布时间:2019-5-31 08:14 收藏 阅读人次: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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