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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牵头”变“独奏”

吉林省和龙市委组织部 于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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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面对改革中的一些重点和难点任务,不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协作化、系统化已成为常态,特别是涉及需要多个单位共同落实的重点工作,上级部门都会安排一方作为牵头部门负责联系和组织各方协同工作,其他单位作为配合部门给予协助,在共同努力下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成效。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多单位协作模式却让不少牵头部门面临着“唱独角戏”的现象,值得我们警惕和深思。

  按理说,牵头部门牵头抓总,其它成员单位部门全力支持配合,理应形成层层强化责任、人人推动落实、事事高效办理的局面,但似乎一些单位形成了这样的共识:只要明确某单位是牵头部门,就意味着作为配合部门不论做多做少、做好做坏,惩罚或奖励都与己关系不大。于是遇事“踢皮球”、出工不出力等问题随之出现,导致“牵头”变成“包办”,“配合”变成“挂名”,使工作协作化、系统化走了形、变了味,让协同作战的“合奏曲”转化成单打独斗的“独奏曲”,工作效果自然难以保证。

  部门之间出现这种协作上的“貌合神离”现象,有对“谁牵头谁负责”理念的误解,认为牵头部门就是统管全部,配合部门可以当“甩手掌柜”。有对追责问责的恐慌,怕“多干多错”导致“板子”打到自己身上。归根到底,还是在于前期工作谋划时未厘清责任分工、落实奖惩机制,导致挺进过程中缺乏刚性约束,难以形成工作合力,陷入“部门越多,效率越慢”的怪圈。

  对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的复杂事项和领域,从“九龙治水”到“攥指成拳”,将“个人独奏”变成“团体合奏”,是大势所趋,更是必然选择。为此,有效实现这一目标,要达到思想认同,理清工作协作中大责与小责的关系,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部门,都是共同推进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责任部门,每一个个体都必不可少。要明确责任分工,让各责任主体找到自身在工作协作中的位置,确保个个身上有任务,推动牵头部门“一牵到底”,配合部门增强工作主动性。要落实奖惩机制,上级部门应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督导检查等方式进行跟踪问效,让担当作为者真正得实惠、受褒奖,让懒惰无为者得警醒、受惩戒,自觉向务实作风转变,从而推动整个协作队伍形成“撸起袖子加油干”的良好风气。

  唯有“牵头者”和“配合者”各归各位,各尽其职,方能确保协作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面对党和人民沉甸甸的信任,用永不懈怠的精神共同奏响推动改革发展的“合奏曲”。
发布人:十鱼十鱼 发布时间:2019-6-11 08:34 收藏 阅读人次:6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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