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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当以“人民满意”为“最高荣誉”

贵州省册亨县弼佑镇人民政府 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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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则公示公告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议,原来是中央对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告。评选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可以展示公务员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时代风采和公仆本色,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有利于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推进,也说明了党和国家对公务员应以“人民满意”为“最高荣誉”的指示和要求。

  以“人民满意”为“最高荣誉”是公务员公仆身份和使命的本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中坚力量,其本质是人民群众的办事员和服务员,这就要求公务员公务员必须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担群众之所忧,把为人民群众好服务这种信念根植于心、动之于行,不忘曾经在国旗下许下的庄严公务员誓言,用获得“人民满意”的“最高荣誉”目标不断激励自己,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

  以“人民满意”为“最高荣誉”是公务员继承党的优良传统的内在要求。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公务员,都必须把“人民满意”作为自己全部工作成败得失的最高标准和唯一标尺,这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又是新时代对广大公务员提出的基本要求。而“人民满意”,这四个字说起来简单,做起来不容易。它要求我们的公务员必须坚持党的宗旨,忠诚于党的事业,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视人民如父母,把人民当靠山,不断增强为民意识,升华爱民情怀,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此方能真正做到为民用权、为民谋利、为民守责。

  以“人民满意”为“最高荣誉”是公务员实现最高人生价值的必然要求。“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对公务员而言,群众的口碑就是自己最大的荣誉,公务员的人生价值不是体现在拥有多少财富上,不是做了多大的官掌握了多大权力,而是在为人民服务中得到的信任和赞许,让人民群众“竖起大拇指”,衷心道一声“满意”,这样的荣誉才是公务员应该努力争取的荣誉,也是公务员值得为之自豪的荣耀。

  “用国者,得百姓之力者富,得百姓之死者强,得百姓之誉者荣。”让我们吹响“为了让人民满意”的号角,用“向前、向前”的旋律和“冲锋、冲锋”的号音,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牢记为人民服务的使命,立下“人民满意”目标,谱写出更加绚丽的荣誉篇章。
发布人:cm94cm 发布时间:2019-6-21 08:53 收藏 阅读人次: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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