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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麻官”的致富路源于监管缺位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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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刘兴洪又要结婚了,这是他今年结第二次婚了”“每隔一两个月他就要结一次婚,但过不了多久又离婚,简直就是‘结婚离婚专业户’”……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了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石塘镇蟠龙村第七村民小组原组长刘兴洪违纪违法案例的详情。

  经查,刘兴洪在担任村民小组组长的16年间,采取假结婚、假收养、办假出生证等非法手段,帮助他人迁户入籍、划分宅基地以获得日后的拆迁补偿款,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36.21万元。刘兴洪作为一个村民小组长,连“芝麻官”都算不上,但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官”,却用其手中的权利,敛财上百万,真可谓是将权利用到了极致。

  诚然,随着城乡发展的加速,越来越多的村民成为了拆迁户,拆迁中对于旧房面积的丈量、拆迁款补偿、土地面积丈量、青苗赔偿以及人员住房安置等等,都涉及巨资兑付。巨大利益的诱惑就让别有用心的人看到了“商机”,他们苦心孤诣钻法律空隙,用假结婚、假收养等手段,构建利益链条以侵吞国有资产,中饱私囊,让小官成就了巨贪的“伟业”。

  为何一个不起眼的村民小组长,却在拆迁中成为一言九鼎、成为炙手可热的人物?为何他能够如此大胆,一手遮天?事实上,这是源于监管的缺位。只有不断完善制度,加强对权利的约束,这样的事情完全可以杜绝。很多人会说,《婚姻法》没有限制一个人什么时候可以结婚离婚,这种行为完全属于道德范畴,别人只是钻了法律的空隙,并未违法。然而,这并非是钻法律空隙,而是有预谋的套取国有资产。对于集体利益的分配,村民可以按照《村民自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参与到管理和决策中来。比如结婚自由、婚前入户也自由,但属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不能享受集体分配,这却是需要由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表决的,而不能让组长一人一锤定音。

  同时,让群众参与到拆迁中,由群众对拆迁面积进行复核认定,对相关事宜进行多形式的公示,畅通举报反映渠道,让一切都在阳光下曝嗮,何至于发霉生锈?加之上级部门的监督管理,不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对政策执行不利不到位的予以及时纠正。一边将权力放在阳光下暴晒,一边将权利装进笼子里,何至于一个“小官”能只手遮天?“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只有斩断利益链条的生存空间,才能够做到防微杜渐,只有加强制度管理和监督问责,才能让基层干部没有公权私用,以公谋私的空间。
发布人:布衣无言 发布时间:2019-6-21 11:58 收藏 阅读人次: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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