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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售后”服务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张春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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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和完善,为干部任用选拔工作提供了遵循,进一步筑牢纪律红线。已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系统地回答了新时代“选什么人”的问题,《办法》的出台则给选人工作提供了一份硬核“售后”服务,确保干部选拔工作既有态度也有温度。

  树立“售后”意识,提供温度关怀。“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严管就是厚爱,是对干部真正负责”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选拔任用干部绝不是“一锤子买卖”,把人选出来只是第一步,如何把干部用好管好,还需要组织严格把好关。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这关键的五关既是组织对干部的考验也是对干部的鞭策,时刻拧紧干部思想之弦,防止干部思想开小差,工作走岔路。不能人提拔上来了手就放开了,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才是对干部真正的关怀。

  扩大“售后”范围,构建立体网络。干部选拔是一项关乎我党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从选拔任用到监督检查必须坚持做到公开、公正、民主、透明。一方面拓宽监督途径,提高监督成效。由单一的组织监督向执纪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不断拓展,逐步构建立体监督网络。另一方面扩大监督范围,延伸监督脉络。由单一的工作监督向生活监督、社交监督不断延伸,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扩大监督有效范围。

  形成“售后”机制,提升防范能力。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过去对干部的监督环节往往集中力量在事后,细小苗头出现的时候很少被察觉,等事件披露时,已经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损失。《办法》的出台对监督机制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保证事前有报告、事中有监管、事后有检查,确保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起来,将监督检查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通过织密制度笼子,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激励新时期干部担当作为,汇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力量。
发布人:gyqb 发布时间:2019-7-1 15:10 收藏 阅读人次: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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