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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乡村振兴人才的“流”与“留”

北京市通州区委组织部 焦超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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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国安邦,人才为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乡村振兴靠人才,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可以说,乡村的振兴靠发展,而发展的关键在于人才。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为人才向乡村的“流”与“留”提供了制度保障。在乡村振兴过程中,要将不同的人才放在合适的位置,为不同的人才找对合适的发展路子,各类人才方能流向乡村、留在乡村、振兴乡村。

  完善农村第一书记制度,强化第一书记的“领头雁”作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要“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第一书记作为“流”入农村的领导力量,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发展活力,可以充分依托其所在单位的坚强后盾,为农村发展争取更多的资金、信息、技术和市场,为农村治理供给更多的“源泉活水”,为农村发展提供新的“活力因子”,使乡村振兴呈现出新格局新形态。

  壮大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挥社会人才的“排头兵”价值。

  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要促进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健康发展。社会工作者作为乡村基层社会治理中较为专业的力量,在协助农村治理和提供公共服务中承担着管理与服务的双重角色。壮大社会工作者的队伍力量,加强对社工专业人才的政策倾向,加大对农村社会工作人才的培训力度,使他们在农村安心“留”下来、扎下根,农村社会工作者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才能得到有效发挥。

  激发创业人才的热情,突显农村创业者的“助推器”功能。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因此,打破城乡人才资源流动的制度藩篱,畅通管理和技术下乡渠道,建立有效的就业创业激励机制,是鼓励城市专业人才、农村创业人才和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创业的重要途径。在创业中,要注意不搞“去农村化”,在结合各地实际的基础上,多进行有特色地、原汁原味地创业,而非千篇一律地照搬照抄城镇模式。只有适合乡村本地发展的创业就业模式,才是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振兴之路。
发布人:滋味Joyce 发布时间:2019-7-31 10:09 收藏 阅读人次: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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