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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务员撕去“标签”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街道党工委 周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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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的出台,对公务员队伍提出新的要求,宣告“朝九晚五”、“喝茶看报”、“提前养老”式的公务员时代将过去,为公职人员撕去“少劳多获”的固有标签,重新定义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严把选拔入口,纯洁净化队伍。“逢录必考”的公务员队伍选拔任用机制在一定程度上筛选出专业性相对较高的人员,但在任用条件上的模糊设置仍存在一些隐患,如出现一些奔着“金饭碗”而去的报考人员。新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在不得录用的条件中新增“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将道德水准列入选拔条件。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和社会模范代表人员的公务员,本身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法规的完善从源头上保证了纯洁和干净的公务员队伍。

  列出负面清单,细化考核体系。近年来,公务员“祸从口出”、“行为不端”现象被媒体大量报道。对于此类现象和问题,新公务员法增加了禁止性规定,要求不论公私,严格要求自身,提高言行标准。如第五十九条增加了规定:“不得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同时加强公务员教育管理,强化对于公务员日常的、思想政治方面的监督考核,细化公务员考核体系。以外部监督与自我监督双管齐下的方式规范公务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推动公务员整体队伍建设。

  职务职级双轨并行,催生职业观念变革。过去,公务员基本上只能通过职务提升来获得职业保障,不乏出现一些占着位置混日子等升职的干部。现在新公务员法确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让职级与待遇挂勾,实际上意味着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不必再为争职务而困扰,从而走上一条更加专业化的发展道路。职务职级分离打通人才上升的“天花板”,使部分公务员把身份视为一种谋生职业的态度转变,激发公务员工作激情和潜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将“公务员”视为可为之奋斗一生的事业,把工作岗位演绎成实现人生价值的平台。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8-7 12:35 收藏 阅读人次: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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