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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交党费从来不是一件小事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戚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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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茶陵县纪委监委日前通报,茶陵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尹美林因八年多未交党费被党内除名,相关党支部负责人因没有及时提醒、及时处理这一问题,对党员管理不严、业务不精,也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党员交党费从来不是小事,也许党费只有几块钱,但却是党员组织意识、党性修养的体现。一个不交纳党费的人很难说是一个对党忠诚的人。是党员就该交纳党费,并没有什么好商量的地方。但在现实中,有的党员受到市场经济商品交换原则的影响,入党动机不纯,把党员和党组织的关系当成是契约关系,认为党组织没有给他带来好处,所以拒绝交纳党费或者拒绝足额交纳党费。有的党员在工作地和居住地变动时,不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自然也想不起来交党费。有的党务干部责任心不强、党费管理业务不熟练,常常忘了按时收党费,又或者图方便一年收一次党费。有的党组织书记碍于情面,对那些长时间不交纳党费的党员不敢动真碰硬,造成“破窗效应”。总之,都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部分党员组织观念淡薄到令人感到可怕的地步,部分基层党组织涣散到令人感到可怕的地步。

  党员交纳党费是最基本、最简单、最可衡量、最可检查的党员义务。这样的义务都不愿意履行,很难想象他能做好党布置的其他工作,也很难说这是一个合格党员。党员交纳党费从来不是一件小事,党章党规对党员交纳党费有多次强调、明文规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认真学习、严肃对待。例如,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愿意……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党章第六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强调,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增强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做好党费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任务,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强调,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每个党员都在一个党支部中,党员不及时按期交纳党费,党员本人固然有责任,所在支部也难辞其咎,至少是教育管理党员不到位。党费收缴和管理是党务工作中基础,一个党员该交多少党费、什么时候交党费、什么形式党费、党费用途有哪些,都是非常专业、有理有据的事情,理应成为党务干部的看家本领、拿手好戏,来不得半点马虎。但是实践中,有的支部抓基础党务不在行、不上心、不热心,认为这是潜绩,只要不出事就行,“反正领导看不见,我又何必努力”。殊不知,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础党务要么不出事,出了事就是大事。

  解决少部分党员不能及时按期交纳党费的问题,要多措并举、对症施治。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党员加强教育,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增强其党性观念,明确不及时按期足额纳党费应该承担的责任。二是对违反规定、屡教不改的党员,敢抓敢管,准确及时适用党内法规进行必要惩戒,体现制度刚性,防止“破窗效应”。三是基层支部要把更多心思花在基础党务上,规范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费纳的仪式感。四是按照有关规定用好党费,为基层党员群众服务,让党费发生效益,防止资源闲置、浪费,引发党员群众误解。
发布人:昆山戚小强 发布时间:2019-8-30 08:22 收藏 阅读人次: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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