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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农村工作的“行家里手”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委组织部 臧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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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以下称《条例》),对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作出系统规定,为新时代党管农村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党组织要趁风而上、趁势而行,明确农村工作重点,突破基层制约瓶颈,争做农村工作的“行家里手”。

  建强群众“归属地”。“群众富不富,关键在支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斗堡垒,是领导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力量,当前我国农村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农村人员结构日渐复杂,农村工作任务繁重,这对农村基层党组织提出了更高要求。《条例》指出,要将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原则,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农村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基层党组织是党员和群众之“家”,组织有力量,群众才有归属感,组织部门需找准基层党组织建设过程中的“痛点”“赌点”,破除政策实施过程中的“中梗阻”,不断推动人力、资金等资源下沉,出台制度、配强班子、建好阵地、提升服务,建立起更加完善有效的新型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推动农村改革稳定发展。

  选好基层“领头羊”。“支部强不强,关键在头羊”,兰陵县代村在党委书记王传喜的带领下从19年前的脏乱差村发展到现在乡村振兴的“排头兵”,济南市三涧西村党总支书记高淑贞短短几年就将“神仙也治不了的三涧西”实现了由穷变富,由乱到治。农村工作能否具备一批政治素质过硬、担当意识过强的党组织带头人,决定了能充分激发蕴藏在基层的强大活力。《条例》指出,各级党委要加强农村工作队伍建设。要突出抓好农村党组织带头人,不断完善农村党组织书记选配、培养机制,通过“公推直选”“末位淘汰”等方式选优配强“两委”班子;注重在退伍军人、种养殖大户、回乡创业、优秀毕业大学生等中储备后背干部,不断涵养党组织带头人“源头活水”;有针对性地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等方式,壮大农村干部队伍力量,不断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套出农家“心里话”。“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我国农村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要想真正了解到适应当地的“病根儿”和“良方”,还需让群众开口说话。当前部分基层干部花了功夫、下了力气,但结果却收效甚微,最根本的原因是没有真正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没有认清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最后一把米,用来做军粮,最后一尺布,用来做军装……”获得群众信任,才能汇聚人民群众强大的智慧与力量。《条例》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基层干部要怀揣为民情怀,真正搞清楚当地农村发展出现的问题在哪里,把握好乡村的差异性,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最终让人民是否得实惠、人民生活是否有改善,人民权益是否得保障来检验我们的工作成效。

  理顺发展“致富路”。“经济兴,则农村兴。”农村经济发展起来,群众富起来,才会真正说党和政府好,如果农村缺乏经济支撑、找不到适合自身发展的路子,那么乡村振兴就是一纸空谈。《条例》指出,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各基层党组织要着力从集体资产资源挖潜增效、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提升、农业服务体系创新完善等明面,积极探索促进农村发展的新路径。持续提升自身“造血”能力,充分挖掘和拓展农村业务功能,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激发农产品品牌效益,加强农业与电商、旅游观光等深度融合。应主动顺应时代发展,及时转变观念,积极做好土地流转工作,不断提高种植的科学化水平,增加覆盖在土地上的科技含量,保障土地高效利用,在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上持续用力。

发布人:大德之城 发布时间:2019-9-20 18:04 收藏 阅读人次: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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