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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甩锅”不等于“减压力”

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洪家嘴乡统计站 段官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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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问责条例,第六条明文规定,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注重从自身找问题、查原因,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不得向下级党组织和干部推卸责任”。此条规定意在打消上级向下级推卸责任的念头,被称作为“防甩锅”条款。

  不得不提,现实工作中的确存在不少压力甩锅的现象。比如,层层加码将任务不断拔高,加入毫无作用的要求,让基层忙得团团转搞无谓事务;还如,滥用“一票否决”权,大搞“一丑毁所有”,让基层之前的努力“打水漂”,严重挫伤干事积极性和创造力;又如,“责任状”漫天飞舞,打着一级一级压实责任的旗号,实则将责任下滑,好为“出了事”找退路,等等。这道出了“防甩锅”的价值所在与意义所在。

  要求上级秉持担当、扛起责任,从自身找原因,别动辄找基层麻烦,是给权力和责任做个“统一法”。毕竟,“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才符合办事用权的规矩。可见,“防甩锅”防的是权力任性和以权自保的推诿塞责与不敢担当,从而打破“权在上级,责在下级”的不对等、不公平关系,让基层甩开膀子、卸下负担、轻松上阵,全心全意把服务搞好、把事情办好。

  古语云,“凡事皆有度,过犹而不及”。针对个别上级迷恋权力,却不愿担责、不想揽事的行为,“防甩锅”条款运用好能起到约束和鞭策作用。但“防甩锅”为的是筑牢上级“责人先责己,正人先正己”的反求诸己意识,摒弃揽权诿过的圆滑庸俗心理,从实际出发、从自己出发查找原因、整改落实,激发示范连锁效应,与下级一道主动应对困难、共同解决问题。所以说,“防甩锅”防个别上级不当做法,并非为工作压力和任务职责做“减法”。

  一盘棋有重点防区,也有次要防区,唯有各区拱集合力才能稳打稳攻。一件工作有领导责任,也有执行责任,唯有各行其责、各司其职,才能推动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落地。千万不能把“防甩锅”曲解为不传导压力、不压实责任。尤其个别下级更不能“扯虎皮拉大旗”,故意误读“防甩锅”,从而以此作不作为、乱作为的挡箭牌,搞阳奉阴违、表里不一的对抗。如此一来物极必反,“防甩锅”变成了“减压力”,导致上紧下松、命令空转、指示悬挂。

  好的政策要有好的执行,才有真的成效、实的价值。“防甩锅”势在必行,也不得不为。不仅能有效规范办事用权,又能为基层减负释放干事潜能与动力。当然,无规矩不成方圆。让“防甩锅”成为激发干事创业效能的法宝,还是要拿出具体的、细化的、可行的举措,既能保障权责对等,又能有效传导责任,如此才是造福群众、推动发展的正确方式。
发布人:曹句文 发布时间:2019-10-17 17:08 收藏 阅读人次: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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