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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来“群”往为哪般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桃坑司法所 周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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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部某县一名大学生村官“被加”了120多个微信工作群,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微信群泛滥已然成为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其危害不可小觑。(2019年11月11日,瞭望智库,《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笔者是一名乡镇基层干部,数了数手机里的微信工作群,有十多个,问了一下同事,有二十多个。可见,工作成“群”已是众多基层干部的常态。前些日子,另一同事略带不满地说到:“每天要处理这么多微信工作群,人都快要被搞‘蠢’了!”你爱或不爱,群就在那里,不断“@”来“@”去,须秒点“收到”,得24小时在线不“打烊”,要快速响应“群里一声吼,工作布置走”,通知、文件、命令等“群”出不穷,似乎“没有一项不重要,没有一项不紧急”,“群群要报”无尽期,以至于有基层干部悲叹“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生与死,而是每天面对想退而又不能退的微信群”。如此频繁“群”来“群”往,究竟为哪般?

  庄子讲过,“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意思是说,利用外物,而不被外物所役使,这样怎会受到牵累呢!微信如同电脑一样,只是我们干工作的一个工具和手段,若将其异化为“缺了微信工作开展不了、推进不下、落不了地”的目的和根本,那么,众多基层干部难免沦为“群奴”而苦不堪言、累觉不爱。一些上级部门之所以患上了工作“微信依赖症”,说到底还是作风、思想出了问题。或是懒政怠政作怪,不去基层、不插现场,热衷于“一拍了之”“一报了之”;或是实少虚多,知行不一,满足于“层层转发”“安排部署”;或是漠视现实,脱离群众,着力于责任下移、包袱下放,等等。

  尽靠“群”不如无“群”。基层干部不是为“群”而生,而是为群众而生,不在路上在“群”上,由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蜕变为从“群”中来到“群”中去,这样的“网上群众路线”不要也罢。为此,我们要给“群”来“群”往戴上“紧箍咒”,为微信工作群立规矩、建清单、划界线,当简则简,宜合则合,应清则清,实现“群”来有理、“群”往有度,让微信工作群成为辅助我们工作的利器,而非害人的“凶器”。
发布人:12371网友1bg3ex 发布时间:2019-11-12 08:42 收藏 阅读人次: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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