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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教师减负重在抓好“统筹规范”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发改局 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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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明确了为中小学教师减负的重要意义、主要问题、总体要求和重点内容,回答了“为何减”“减什么”“怎么减”“谁来减”等关键性问题,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为教师减负,前提是弄清负担来源。就当前而论,中小学教师面临的名目多、频率高的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主要来自上级教育部门;落实安全稳定、扫黑除恶、创优评先等工作,主要来自当地党政职能部门;各类调研、统计、信息采集等活动,主要来自学校内部。中小学教师负担的来源具有多源性特征,但若要问这些大量的不合理的负担是如何造成的,追根溯源,矛头则会指向党政职能部门。为教师减负要减有目标,特别是减轻当前教师所面临的不科学、不合理的外在负担和非教学负担,责任既在教育部门,更在当地党委和政府。

  为教师减负,首先是提高思想认识。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承载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时代重任。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就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提出一揽子意见。近日,两办印发《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把各种与教育教学科研无关又繁杂的负担减下去,从而让教师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教书育人的主责主业。为教师减负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必须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

  为教师减负,重点是抓好统筹规范。减负不等于没有负担。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承担的职业负担,是正常、合理和必要的负担。《意见》明确要减掉的是中小学教师不应该承担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重点是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抓教师减负的统筹规范,就是要从主要负担入手解决,坚持分类治理、标本兼治;开展专项清理,强化问题整改;加强源头管理、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审批报备制度。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教师减负重在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教育部门要切实认清教师减负中的责任,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改进作风、提高能力、强化担当,加强统筹规范,拿出实招硬招,让教师减负真正落到实处、见到良好效果。
发布人:向秋秋 发布时间:2019-12-17 08:17 收藏 阅读人次: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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