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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当从实干出 “群众”点赞自然成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自怀镇 何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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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终于拿到红本了,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落地了。”在武汉市江汉区政务服务大厅,家住上城国际的居民陈师傅,紧紧攥着刚领到手的不动产权证,心情激动。今年9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启动,江汉区坚持领导带动、部门联动、专班推动,真抓实改,有力解决了群众身边的“办证难”“燃气安全”“无证幼儿园整治”“二次供水”等一系列民生问题。

  这篇题为《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整改成效的标尺》的新闻,看点与亮点都在“群众满意”这四个字上。怎样的境况才称得上“群众满意”?武汉市江汉区作出了响亮的回答,那就是要切实解决好诸如群众身边的“办证难”“燃气安全”“无证幼儿园整治”“二次供水”等一系列民生问题,实实在在地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时近年终,各地在评比总结时也有评选“群众满意”窗口、单位、个人的举措,确实能更好地促进干事创业的激情,但是,“群众满意”的评选标准,就当如武汉市江汉区这样,让群众“心里悬着的石头”落地。

  轰轰烈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让所有的党员干部接受了又一场灵魂的洗礼,人民公仆们确实在作风转变、工作方法诸方面焕发出了新的生机;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群众也确实感受到了党的温暖。但是,在一些地方,“群众满意”的标尺似乎有些不同。尤其是那种电话调查的形式,确实让人不敢恭维。一些基层在群众中大力宣传,接到问满意度的电话,请为XX点赞,回答“非常满意”,但是,所作的工作能否让群众“非常满意”,那就避而不谈了。

  当然,能评选上“群众满意”者,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头上的光环的确有些耀眼,对个人的发展前途更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如果,所评出的确为“群众满意”者,那是他理所应当得到的奖赏;作为“群众”们,担心的可能是所谓的“群众满意”,仅仅是一种一厢情愿的“应酬”而已,而不是发自内心的“满意”。其实,只要像新闻中说的那样,切实做好“烂尾楼”“问题房”等群众关心的事情,那“群众满意”的点赞自然就来了,与其把功夫花在“导向”宣传上,不如用功做好实事。

  还有一种“群众满意”确实来自原“评选”,但就是没有把工作业绩摆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的监督,而是意向性地找一些“群众代表”来“代表群众”,大家举举手就把“群众满意”评出来了。这样的评选,没有把评选的“权利”真正交给人民,肯定是不能实现评选初衷的。其间,就完全有可能出现真正的“群众满意”被束之高阁,而那些业绩平平甚至工作不力者反而戴上“群众满意”光环的反常现象。因此,是不是真正的“群众满意”,将自己的作为暴晒于阳光下,主动接受群众的评阅才是最关键的。

  《孟子·梁惠王下》云:“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对百姓无所建树,却要群众点赞“非常满意”,那岂不是掩耳盗铃!真正的“群众满意”,应当是大家有目共睹、一致信任、有实际贡献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群众满意”是对主题教育的最好评价,“为中国人民谋幸福”就是要实实在在地“干”出更多的“群众满意”,才能赢得群众的点赞,才能推动党的事业持续向好,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前行!
发布人:云天一鹤 发布时间:2019-12-19 23:56 收藏 阅读人次: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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