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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硬核派”

辽宁省东港市大东街道办事处 王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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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各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应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水平,争当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硬核派”。

  固“制度”之基。“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执行越有力,国家治理就越有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越兴旺发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党内法规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推动机关党建取得显著成效。《条例》修订和实施,就是要固牢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制度根基,确保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千磨万击还坚劲”的战略定力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强大动力。

  扬“监督”之长。党的基层组织监督,是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条例》不仅在机关基层党组织履行监督职责、开展日常监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还增加了机关基层党组织监督执纪的具体内容,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职能。正是有“红灯”的制约,才能有“绿灯”的畅行无阻。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扬党内监督优势,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对党员干部多过问、多提醒,尽早发现苗头性问题。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函询诫勉,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初始之时、萌芽状态,避免由“亚健康”恶化成“重病症”。

  补“党建”之短。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行自我革命,必须从中央和国家机关严起、从机关党建抓起。”《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机关党的建设“灯下黑”等问题,提出管用措施。通过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使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实现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

  强“队伍”之健。随着适应新时代发展,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具体任务、组织结构、组织形式等各方面体现出多样化。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能够高效地完成好基层党建工作的各项重要任务,能够有效地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执政建设能力,能够更好地推进全面深入从严治党。针对一些单位党建任务重、工作力量不足等情况,《条例》对机关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在配齐配强队伍、加强教育培训、健全考核管理等方面下功夫,着力为基层党务工作者构建一个留得住、用得好的良好环境,不断激发党务工作者队伍活力,确保基层党建工作稳步推进。
发布人:港城小姐妹 发布时间:2020-1-6 11:17 收藏 阅读人次: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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