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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干部“35岁现象”

重庆市巫山县委组织部 马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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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余年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报告显示,职务犯罪“35岁现象”突出,且在当地职务犯罪中所占比例一直居高不下。从各地公务员招录简章对年龄的要求来看,青年干部不同级别有不同年龄段界定,一般科级35周岁以下、处级40周岁以下。青年干部是党事业发展的希望,其违纪违法“35岁现象”突出,应当引起重视,加强警惕。

  导致青年干部违纪违法的原因诸多,其中青年干部自身信仰信念缺失、法律纪律意识淡薄、易受社会不良环境影响、缺少必要提醒教育,家庭伦理束缚减弱、社会正面引导不足、组织监督管教不够等因素,均可对青年干部产生不良作用。本文仅从干部“选用管”角度加以探讨,以防微杜渐,抓小抓早,促进青年干部健康成长。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用青年干部,绷紧青年干部道德防线。公开招录选拔干部,多从文字表达、语言表达中查看其辨证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多方面能力,尚属静态选拔,若经历一番针对性备考,可能会考出“高分”。其个人道德情况的考察,就要在政治审查中体现,要抓住备选对象一贯表现、动态反应等综合素养,查清其长期居住、生活、工作的法纪、道德表现,不能敷衍了事,走走过场。就体制内“遴选”“考调”等选用方式而言,组织考试的基础上,则要在干部考察上多下功夫,真正摸清干部生活、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掌握服务对象、同事及领导干部对其德能勤绩廉全方位评价,尤其要研判出青年干部在政治上、道德上、专业素养上、作风上、廉政上的突出问题和不足,防止“高分低能”,杜绝干部“形势一片大好”,做到人岗相适,针对性助其“健康”成长。

  严格青年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遵守青年干部重用纪律规定。基层党委(党组)应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努力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年轻干部选拔出来,放到合适的岗位上培养锻炼、发挥作用。要坚持选人用人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班子成员要认真听取情况介绍、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经过无记名表决,形成班子决定。重用、提拔年轻干部,应当逐级提拔,严禁随意破格提拔,要依法推荐、提名,征求纪检、政法系统等多方意见,杜绝带着问题提拔。

  抓实青年干部教育管理,激励青年干部新担当新作为。基层党委(党组)要把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抓实抓好。坚持从严教育管理青年干部,狠抓青年干部政治、法治、作风教育,敢于把青年干部放到基层单位、重要岗位磨炼锻炼,做好“传帮带”,使其强政治、增本领、起作用,人尽其才。要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青年干部用人导向,鼓励和监督并举,适当“蹲苗”,让其经风雨、受挫折,摸爬滚打,负重成才。要注重人文关怀,坚持谈心谈话,关注“八小时以外”“朋友圈”“娱乐圈”等,主动从生活上、心理上解决青年干部难题、心结,助其打通干事创业“任督二脉”,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高雅生活情趣。

  青年干部成长为优秀年轻干部要靠组织培养、要靠自我学习,需要历练、需要时间。成长过程中,青年干部违纪违法“35岁现象”必须引起警惕,不能放之任之,任其肆意为之!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发布人:12371网友blox1p 发布时间:2020-1-8 09:05 收藏 阅读人次: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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