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共产党员网 先锋文汇

立好Flag 为机关基层组织建设“续航”

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 窦宏博

共产党员网来稿 打印 纠错 投稿须知 投稿
微信扫一扫 ×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从机关基层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组织设置、监督职责、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在2020年的“开年之际”,为广大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了稳定长效的“风向标”。

  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道,“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2020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对此,在“2020”这一关键时刻,各级党组织、机关要充分贯彻《条例》精神,提前吹响“冲锋号”,立好机关基层组织建设Flag,以“一定要”“一直要”“一起要”的决心与勇气,确保各项工作“不丢分”“不丢项”“不丢份”。

  “Flag”1:为政治建设“续航”,坚定立场“不丢分”。此次《条例》增设了“突出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一项重大课题,无论是生死攸关,还是艰苦奋斗,或是新时代新任务新征程,党前进发展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党员干部坚定不移的理想信念与政治定力。机关基层组织作为机关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时刻确保机关基层组织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一致、步调一致、方向一致。要选拔任用政治性强、原则性强的优秀干部,坚决杜绝“战场逃兵”和“双面人”,确保机关干部队伍政治根基不摇、立场不偏、本色不减,充分发挥新时代下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此外,增强基层组织干部“党的领导”工作意识,深化开展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基层治理制度,传承红色基因,增强行动自觉,培养“主动出击”意识,坚定不移将“民生”与“民心”工程推向深入。

  “Flag”2:为学习教育“续航”,夯实基础“不丢项”。《条例》指出,基层党组织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等系列有关知识。去年11月,中央印发《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要求各级党组织实行党员干部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在党中央的正确引导与严格要求的良好势头下,各级机关党组织要实现党员理论教育的实抓、狠抓与精抓,及时进行主题教育“回头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1月8日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成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在处理冗杂繁重的工作任务之余,自觉强化“自我充电”意识,坚决杜绝摆样子、走过场、看表面的学习态度。要坚持以上率下,领导班子带头,全面、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思想根基,确保学习重点“不丢项”,切实把牢“方向盘”,保证路线“不偏航”。

  “Flag”3:为维护形象“续航”,群众面前“不丢份”。维护共产党人良好形象,功夫不仅要下在工作,更要下在平时,因此,机关党组织的日常教育引导便显得尤为重要。《条例》要求,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对党员、干部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问题严重的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依规依纪恰当予以处理。“干部好不好,群众最知道”,群众的一声“党员干部”,不仅是一种称谓、一种职业,更是一种长久的陪伴。2019年,我们见证了张富清的伟大人格,黄文秀的舍生为民,还有隋耀达的淡泊名利……2020年的机关党员干部,更要将这种“敢为天下先”的“大义”传递下去。面对贪腐,各级组织必须要充分发挥震慑作用,重拳出击,严惩不贷;面对干部不作为,要及时进行思想教育,培养干部担当意识,努力打造群众认可的“有血有肉”“有板有眼”“有模有样”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发布人:门头沟区斋堂镇 发布时间:2020-1-9 15:17 收藏 阅读人次:306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