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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迹管理”基层干部有话说

山东省临沭县委组织部 袁茂莲 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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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常说干工作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科学适度的痕迹管理,是检验过程真伪、提高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但是,过尤则不及,在基层具体实践中,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的问题屡禁不止、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形式主义之风,让基层干部苦不堪言。广大基层干部要正确认识、科学有序进行“痕迹管理”。

  “痕迹管理”需科学有效。近年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数据分析等领域的痕迹管理工作尤为重要,保留下来的图片、文字、音频等资料,既能还原工作落实的具体情况,还可以检验决策程序的正当性、工作过程的完整性和实施结果的有效性。同时,当出现问题时,有效的痕迹管理还能为调查取证提供重要参考。因此,科学有效的“痕迹管理”是必要的,甚至对有的工作来说是极为重要的。作为基层干部,不能将“痕迹管理”一竿子打死,片面将所有“痕迹管理”归结为形式主义,要合理区分、科学留痕,不图虚名、不务虚功,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痕迹主义”要坚决摒弃。在日常工作中,有些“痕迹主义”给基层干部添乱增堵,加重了工作负担。比如,有的基层部门不仅要求干部用考勤机考勤,还要求在政务应用程序上“打卡”;有的不仅要求干部每天写电子工作记实,还要求每项工作都要在微信工作群里发图片刷存在感;年终迎查通宵准备档案材料也是普遍现象……特别是在扶贫工作中,有的帮扶干部满足于“去过了”,把到贫困户家中拿出手机打卡定位作为首要大事,把和群众拍“合影”并上传至相关应用程序作为规定动作,真正帮群众想办法、解难题却做得不够。以至于有的群众“不买账”,对帮扶干部在“作秀”行为极为不满。作为基层干部,身处服务群众最前沿,要坚决摈弃“痕迹主义”思想,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要“痕迹”更要“实绩”。简单用“痕迹”来推动工作、评估效果、评价干部,本质上是一种懒政,更是一种误导。“上边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具体实践中,不能把责任和任务全部下压给基层,更不能要求事事留痕、处处留痕。上级决策部门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拿出应有的担当、能力和智慧,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正确运用“痕迹管理”,使之在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天空没有留下翅膀的痕迹,但我已经飞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基层干部要科学运用“痕迹管理”,遏止和杜绝“痕迹主义”问题,回归“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营造一个展翅翱翔、不留痕迹的天空。
发布人:赤土赤兔 发布时间:2020-1-10 08:35 收藏 阅读人次: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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