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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述职当用“放大镜”“显微镜”“照妖镜”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周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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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并要求各地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虽然每年年终都会有党建述职评议“考试”,各级党组织也积极地参与到“考试”中,但是依旧存在某些地方和部门“偷奸耍滑”、“得过且过”,认为党建述职评议只要“表面上过得去”就“万事大吉”,对材料进行“包装”、对检视问题“精挑细选”“年年相似”、对问题整改“只见问题不见整改方案”“换汤不换药”、对成效报喜不报忧,甚至让人感到“扑朔迷离”。因此,在党建述职评议“考试”中,各级党组织要在认识与材料上用好“放大镜”,在纪律与批评上用好“显微镜”,在整改与成效上用好“照妖镜”。

  认识和材料上要用好“放大镜”。抓党建述职评议好比一次严肃认真的“党性体验”,认识上用好“放大镜”十分重要。足够的政治站位,才能将党建工作放在正确的位置上。党建工作是一项层次分明的系统工程,不仅有“常规工作”,而且还有创新的“自选动作”。要做好党建述职评议,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有高站位、宽阔视野,要以揽大局、牵头抓总的职责来定位、来考量。在材料上,要认真梳理“常规工作”中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问题,并以此为根据,对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还要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不“天花乱坠”成绩,不“避而不谈”问题、不数字“造假”,不能顾头不顾尾、缺胳膊少腿,把平常工作中遇到的所有问题都逐项陈述出来,做到材料有理有据、有血有肉,无任何“修枝剪叶”。

  纪律和批评上要用好“显微镜”。想要让党建述职评议发挥应有的作用,就要用好“显微镜”,习惯“小题大做”,尤其是纪律和批评上,要树牢“靶向”思维,工作内容要“面面俱到”,关键环节要“巨细无遗”;要让党建述职评议充满“辣味”,述职对象要“不怕辣”,点评他人要“怕不辣”;要避免“泛泛而谈”,批评要做到入木三分、一针见血,做到问得实在、点得透彻、评得公正,达到让人“出出汗”、“提提神”、“醒醒脑”的功效;批评时还要联合实际,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坚决避免“老好人”、“怕得罪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现象;要把评议的“话语权”交给参与者,让其发挥“全民参与”的作用,必要时应“现场演绎”评议环节,“聚焦访谈”问题,让述职评对象找准坐标、看清问题、正视差距,切实推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整改与成效上要用好“照妖镜”。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开展得好不好,关键还得看整改是否到位,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如果述职评议会上“声势浩大”,会后却出现“述而不改”、“评而不促”、“换汤不换药”,止步于“问题已就位、计划已制定”,最终沦为形式主义,因此,整改落实要用好“照妖镜”。党建述职评议不是让述职人“一述了之”,而是要述职人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直面问题和不足,针对点出的问题、查摆的问题和评议的问题,要主动“认领”,及时“消化”,尤其是突出问题,要制定有效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目标和时限,做到逐一分析、逐一研判、逐一整改,认真抓整改落实;要主动面向群众,让群众“检阅”,多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解决党建突出问题,确保党建述职评议取得实效。除此之外,还要注重成效,要把党建工作的成效,及时转化为服务于民的实效上。在整改和成效上用好“照妖镜”,把思想上“懈怠”、整改落实“偷奸耍滑”、成效仅仅“跃然纸上”的不良情况“照”出来,及时纠偏,扎实做好党建述职的“未完篇章”。
发布人:大扑云 发布时间:2020-1-17 09:58 收藏 阅读人次: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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