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先锋文汇

理论宣讲应该“有用”“有趣”“有网”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戚小强

共产党员网来稿 打印 纠错 投稿须知 投稿
微信扫一扫 ×
  近日,有微信公众号推送了一篇文章《怎么把刑法课讲成“相声课”,请看罗老师|睡前聊一会儿》,文章指出“在某互联网平台上,一位名叫罗翔的老师把刑法课讲成了‘相声课’”“他用通俗、幽默、易懂的语言,让刑法课有了如相声一样的趣味,一时间收获万千粉丝”。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笔者在基层工作,也常常要遇到理论宣讲的问题。理论宣讲和法律普及有相似之处,于是笔者进一步上网搜索了罗翔老师的相关视频,看了之后,感觉有些“上头”,正如有些网友评论的那样,“他不仅博学,还很有趣,关键是价值观无比正确!”随后,笔者不禁反思,理论宣讲如何才能像罗老师讲刑法那样,把党的创新理论讲得有趣有料有回味,入脑入心见行动呢?透过罗老师讲刑法这一现象,我们或许可以得到三点启示。

  理论宣讲的内容要“有用”。有用才想听,解决问题就有用。当前,人们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不仅仅局限在衣食住行等物质层面,也在精神层面。“罗翔讲刑法”的火爆直接原因就在于人们对于法律知识的渴求。理论宣讲同样如此,辞藻是否华丽不是评价理论宣讲成效的尺度,是否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帮助解开思想疙瘩才是。强烈的问题意识是开展好理论宣讲的前提。如果一直“端着”、躲在书斋里以至于与实际生活“隔着”,理论宣讲就很难被人们接受、喜欢。关注人们的所思所想,研究他们的所忧所虑,阐释他们的所盼所望,我们的理论宣讲就有力量,就能抓住群众、赢得群众、引领群众。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徐川老师不正是因为抓住了学生们的思想痛点,才收获了成千上万的学生粉丝吗?

  理论宣讲的形式要“有趣”。有趣才爱听。古人讲,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可见形式与内容都很重要。讲刑法的老师很多,但是火爆的不多,能从法学课堂跨界到大众网络的更不多。有人分析,丰富的身体语言、变换自如的腔调、溢出屏幕的激情等个人风格,对于“罗翔讲刑法”的火爆功不可没。那我们的理论宣讲呢?正襟危坐?照本宣科?平铺直叙?都不行,都会倒了社会大众对于理论宣讲的“胃口”。宣讲者不是理论读物的点读机、复读机,而是理论大餐的“掌勺者”。保持理论宣讲的正确、权威当然是必要的。但是理论大餐不仅要有料,更要有味。PPT、音视频、个人感悟、身体语言、个性化语言、宣讲时机、宣讲场所,等等,都有可能成为为理论大餐加分的佐料。

  理论宣讲的传播要“有网”。“有网”才易听。互联网技术渗透在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深刻改变我们的工作和生活。“罗翔讲刑法”的火爆离不开网络世界的持续发酵,如果没有网络,其影响力可能仅仅局限于学生选课时的一座难求或者书店里的洛阳纸贵。正是有了网络,“罗翔讲刑法”才突破了空间甚至是时间的限制,我们的理论宣讲同样如此。拥抱网络,插上网络传播的翅膀,理论宣讲才能传得开、传得广、传得久。网络传播不仅仅是把宣讲内容原模原样地录成音视频、编辑成图文放在网上那么简单。网络传播有其自身规律,不可不察,不可不尊重。要相对简短,妥当平衡理论知识的完整性和受众注意力的有限性,要善讲故事,增强代入感,在短时间内拉近与受众距离。一则短视频,讲好一个知识点,传播好一个观点,就是一件“积小胜为大胜”的事情。
发布人:昆山戚小强 发布时间:2020-4-7 09:01 收藏 阅读人次:3592

初审:李爱国 编辑:余元潇 责编:李一画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