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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

江西省上饶市委组织部 胡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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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中共中央办公厅前不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这些规定为指导党委(党组)书记守责、负责、尽责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应该看到,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体系中,党委(党组)书记居于关键、重点、主导的地位,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担负起组织领导之责、学习教育之责、监督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示范带动之责。突出“一把手”的示范带动作用,是主体责任履行到位的关键所在。只有抓住党委(党组)书记这个“关键少数”,发挥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的引领作用,才能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然而,不可否认,有的党委(党组)书记并没有真正履行好责任,只注重抓经济发展和具体业务工作,而忽视了抓好党的建设。有的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当作分内之事、摆在应有位置,甚至是摆错了位置、当错了角色,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有的认为自己作为书记管宏观不管微观、抓总体不抓具体,简单地把党建责任推给分管部门,自己当起“甩手掌柜”,主体责任变成了次要责任,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出现重发展轻党建、重业务轻党务的问题。

  事实上,作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书记要牢固树立“抓好党的建设是本职、不抓党的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的建设是渎职”的理念,承担好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角色,把抓好党的建设作为必修课、基本功、责任田,对全面从严治党要亲自抓、具体抓、持久抓。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党委(党组)书记既要“挂帅”,又要“出征”,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责任,坚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做到担责不甩手、履责不松手、尽责不放手,切实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

  不仅如此,党委(党组)书记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那些违背党的纪律、破坏党的规矩、损害党的建设的行为,动真格、不手软,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决不姑息麻木、听之任之,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注重带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好齐抓共管的整体作用,通过一级抓一级来带动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化,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切实让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履责在担当,问责要从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仅要“书记抓”,还要“抓书记”。通过强化监督追责,抓好党委(党组)书记这个“牛鼻子”,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使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是“软任务”,而是“硬目标”,从而增强管党治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落细落实主体责任的实际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发布人:干越白丁A 发布时间:2020-5-6 09:51 收藏 阅读人次: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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