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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典”下乡正当时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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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优势,推动民法典“下基层”“进农村”,做好基层群众的普法宣传,让民法典尽快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送“典”下乡要做到先学先悟。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基层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个人自学、集中研讨、座谈交流等方式带头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带着问题去学习,重点加强对涉及婚姻继承、邻里纠纷、生态环境保护等和基层一线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的学习理解,及时回应农村社会关切,在群众中形成“榜样”示范,做到自己先学先悟,带动基层群众跟着学、乐意学。

  送“典”下乡要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作用,采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讲座等形式,多渠道、多方位进行宣传,真正做到让村干部“动起来”,让宣传氛围“活起来”,让学习热潮“火起来”,进一步推动法治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农家,使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

  送“典”下乡要贴近民生日常。民法典的普法工作关键在于要贴近基层群众生活,“数次说教不如一次生动实践”,可以联系司法部门开展“以案说法”活动,邀请群众参加典型的涉农、邻里纠纷、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把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变为人民群众身边的“活例子”,增进群众对法典的理解。依托农村调委会、便民服务中心等机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邻里纠纷的作用,“以法为准、以理为基、以情为引”,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送“典”下乡要树立良好风尚。在做好民法典宣传推进的同时,广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群众破除旧风俗,塑造社会文明新乡风。把民法典中体现的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与孝敬父母、邻里互助、家庭和睦等淳朴乡风结合起来,将民法典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写入村规民约,树新风、助传承,建立起学法律、用法律等具有时代特色的新乡风,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意识,形成遇事找法习惯,努力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让民法典长长久久走进人民心里。
发布人:安平持正 发布时间:2020-6-17 10:36 收藏 阅读人次:1325

初审:王战坤 编辑:余元潇 责编:亦风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