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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破”求“三新” 春风化雨来

四川省射洪市委组织部 汪洋

  近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文章指出,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笔者认为,学习和宣传民法典要破除三个误区,切实让民法典春风化雨教化人心。

  破除“不违法就行”的误区,掀起学法“新高潮”。在我国基层,仍个个别人片面地认为,“无知者无罪”,这是法律意识淡漠造成的。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但是伴随的相关法律制度并未完全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目前,在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比如“谁受伤谁有理,谁横谁有理”“扶不起”等,不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不利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不利于国家的法治进程。针对以上问题,首先要做好宣传教育发动,可采取电视广播、两微一端等多媒体,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官方话语解释清楚;其次要组织群众学习起来,采取学生父母一起学,家庭教育小课堂等方式把学法新风吹进千家万户;再次是要把懂法作为评定标准,可采取网络知识竞赛,在公园、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场所组织开展普法知识擂台赛,让群众主动参与进来,通过案例分析、情景再现等方式提升公民法治意识。通过普法宣传为群众立起学法知法懂法的“风向标”。

  破除“法律无大用”的误区,立好尊法“新规矩”。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处理一些问题时法治意识不够强,不数群众法治观念淡漠,遇事不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维护权益,甚至采取息事宁人方式。针对这种问题,首先要坚持法治底线,以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问题,用事实依据说话,不因客观因素降低原则和底线,不因一时利益影响全局大局;其次是要形成敬畏法律的意识,法律是神圣不容践踏和亵渎。日前,网上一段“捉狗”视频刷爆网络引起网友的点赞,“遛狗不栓绳”看似小事其实存在大隐患,敬畏法律不仅仅是要知悉更要行动,要让明知故犯的侥幸心理彻底消除;再次是要养成尊崇法律的自觉,坚持不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普法覆盖面。要让法治的意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一点一滴的积累,在一人一事的行动中形成自觉,切实把尊崇法律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

  破除“人情就是法”的误区,形成用法“新风尚”。人情世故是中华五千年文明流传下来的风俗礼仪。用好情面可以有效推动工作,反之则会形成不讲原则、乱开口子的被动局面,“人情就是法”在有些人的意识中还没有彻底消除。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全民法治意识将会不断增强。针对“人情就是法”的问题,党员干部要用引导好“法”,正确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讲原则促团结,抵制不利于大局、团结的庸俗关系。要引导信“法”,坚持对中国法治体系建设的高度信任,增强法治规则意识,自觉遵守、主动融入,让“法”的公平温暖人心。要引导护“法”,冲破陈规陋习的束缚,突破经验教条的藩篱,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实事求是的作风克服惯性思维,敢于同一切损害法律的言行作斗争,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在主动用法、善于用法中,让民法典成为“法治中国”进程的坚强保障和有力推手。

发布时间:2020-6-24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