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基层选举“防火墙”

山东潍坊昌邑市委组织部 潘雪丽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强调,要严格执行选举制度规定,提高党内选举质量。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只有把“严”字贯穿基层组织选举全过程、各方面,才能永葆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和基层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严格选拔。《条例》指出,要严格代表资格条件,确保选出合格的代表。这要求将重心前移,强化日常考察,对推荐对象实行“全面体检”,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当好“质检员”。要细化代表选举负面清单,织密织牢“过滤网”,凡有负面问题未查清的坚决滤除,杜绝“劣马”闯关。尤其是对于个别党员很强隐蔽性的“病”,要加强分析研判,练就“火眼金睛”,大胆撕去“隐身衣”,精准评价干部优劣,从源头上保证基层选举质量。

  严密监督。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让金规铁律带电生威。要将程序的螺丝拧紧,尤其是避免“来去匆匆”的走过场现象,坚持推荐、考察、选举等程序一步不缺、一步不错、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彻底挤压“暗箱”操作空间。要畅通渠道,主动接受来自群众和舆论的全方位监督,使潜性环节显性化,让基层选举工作“晒”在阳光下,推动选举工作的风清气正。

  严肃追责。要高悬监督问责之剑,实行责任透明化,强调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切实发挥把关作用”,严格落实“双签字”要求,明确各环节的具体责任内容、责任主体及问责方式。要经常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基层选举每一道关口经常杀一杀“回马枪”,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实施基层选举问题倒查制度,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以“斩草除根”,打破“护身符”,并予以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防止和纠正基层选举中的不正之风。
发布时间:2020-7-3 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