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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 摆正三对“平衡关系”

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溪南镇人民政府 郭素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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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通知》,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共收录了19个专题、92篇文章,可谓是理论学习的智库。这部理论著作的开篇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报告中有这样一句话,“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这句话的关键字眼是“人民”,蕴含的执政理念是“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中心”是党员干部应扎根于心、落实于行的发展理念,是党员干部摆正三对“平衡关系”的“良方”,只有把人民置顶,党员干部才能摆正精神天平,做到慎独、慎欲、慎微,在坚定的人民立场中不断提升精神境界。

  以人民为中心,摆正“我的得”与“我的失”的平衡。《孟子》中这样论述得失:“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世间并没有双全法,有所得必然有所失,党员干部应当以平常心来看待得失,时刻保持清醒与理智,避免斤斤计较于得,又满嘴抱怨于失,避免沾沾自喜于得,又一蹶不振于失,避免忘乎所以于得,又念念不忘于失。党员干部当以人民为中心,对得失保持坦然以对的心态,能够正确看待、处理得失,见所得,当作激励,心里要能看得清、端得正、摆得平;视所失,当成锻炼,心里要能敞得开、倒得出、放得下,在对自我的正确认识和准确定位下,以谦逊的心态和沉稳的步伐,以奋发的姿态和干事的决心,一心一意谋求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真正把事做好,把“官”当好。

  以人民为中心,摆正“我的公”与“我的私”的平衡。知礼仪、守孝悌是党员干部的为人之本,重乡情、亲友邻是党员干部的亲民之姿,这样的“私”有礼有节,蕴藏着党员干部的公心和公德,光明磊落、坦坦荡荡,是人所敬仰的,更是时代所尊崇的。“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这里说的私,指的是个别党员干部把“私心”当成了“初心”,把“杂念”当成了“信念”,将群众置于眼外,更置于心外,颠倒是非曲直,以非法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来满足日益膨胀的私心私欲,这种“私”少了“公心”的丈量,少了理想信念的加持,是为政操守的丧失,与我们党的执政理念背道而驰,必然逃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更逃不过法律的严厉惩戒。党员干部要当好群众的庇护大树,而不是怀有“大树底下好乘凉”的自私想法,当时刻自醒公仆身份,时刻自警权力使用,做到公私分明、慎独慎微。

  以人民为中心,摆正“我的情”与“我的理”的平衡。我们常说党员干部要有情怀、有血性,要顾大局、明事理,“情”与“理”在党员干部身上是不可或缺、相辅相成的品质组成部分。党员干部不能只怀有满腔干事创业的热血,却分不清轻重缓急、东南西北,成为想做事却做不好事的莽汉,党员干部也不能道理讲了一箩筐,在关键时刻却退避三舍,只愿当“幕后军师”,成为心想事却不干事的“官油子”,显然,情与理都是促成党员干部干好事的要素,是唇齿相依、皮毛相附的关系,少了哪个都不行,唇既亡,齿岂能不寒,皮既失,毛又将焉附?因此,党员干部要以人民为中心,集聚智慧和情怀把事办好,既要有善谋决断的理智,能够看清问题的源头,看懂群众的需求,能够“身在兵位,胸为帅谋”,作出科学的规划和决策,还要有主动为党和国家分忧、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情怀,能够尽心、尽智、尽情、尽力地把工作做好。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校准干事创业的坐标和立身处世的天平,正确处理好三对“平衡关系”,在为民实践中壮筋强骨、担当作为。

发布人:乌拉娇娇 发布时间:2020-8-11 14:46 收藏 阅读人次:5298

初审:高朗 编辑:水见文 责编:亦风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