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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网 先锋文汇经验案例

“五式”工作法为党员分类管理添薪蓄力

黑龙江省嫩江市委组织部 王宝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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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嫩江市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以“五式”工作法推进党员分类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党员管理针对性,充分调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力提升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常态化和能动性。

  在职党员“目标式”管理。对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在职党员实行“岗位+社会”的“双重双向”管理,扎实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精心打造“在职党员与困境学童益起上学”活动旗舰载体,助力困境学童求学梦。市委组织部发出号召,全市5679名在职党员一呼百应,经过在职党员自荐、各党委择优推荐、市委组织部综合研判后,最终在党员志愿者中选取适合“一对一”助力困境学童的骨干力量,最终确定100名在职党员志愿者与100名困境学童共同参加“在职党员与困境学童益起上学”活动。现已成功启动,吹响爱心助学集结号,切实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在志愿服务社会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无职党员“设岗式”管理。突出农村、社区和“两新”党组织党员主体地位,采取“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方式,遵循“便于联系服务群众、便于支部管理监督、便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设置政策宣传岗、纠纷调解岗、治安巡逻岗、绿化卫生岗、扶贫帮困岗、产业帮扶岗、文体健身岗、敬老助残岗等无职党员先锋岗,采取党员自我申报、党员群众推荐、支委会决议等方式推荐人选,经党支部进行全面的审核,并按照就近便利、人岗对应的原则,择优确定上岗人选,可以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截止目前,各级党组织无职党员主动认领适合自身的岗位397个。

  流动党员“跟踪式”管理。截止2020年7月末,嫩江市流出党员1108名,占党员总数的9.04%。为更好地管理流动党员,建立健全市、乡(镇)、村级党组织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点),完善三级管理服务网格机制,实行流动党员报告制度。以“双告制”管理为基础,积极探索流出地和流入地“联合管理”长效机制。各基层党组织对所属流动党员建立档案,党员工作或居住地相对固定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出,在流动党员流出3个月以内向流入地党组织发放《函告书》。同时各党(工)委对流入我市党员进行清查,建立台账,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沟通,就近就便编入党支部,及时进行教育管理。针对流动党员中出现的“三不党员”由各党委研究批准,向党员本人发放《劝告书》。年初以来,共发放劝告书12份,函告书23份。

  “特殊”党员“关爱式”管理。对年老体弱、离退休党员制定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的措施,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以走访慰问、谈心谈话等方式,给予更多关心关爱,确保弱势群体党员始终处在党组织的关爱之中。组织专人与年老体弱党员结成送学对子,采取上门送学方式,将学习资料送到年老体弱党员手中,保证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党员学习需要,确保不漏学、不掉队。鼓励他们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建言献策,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中发挥作用。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甚至失能的党员,组织活动和开展学习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后进”党员“引导式”管理。打破党员“终身制”,健全党员“退出机制”,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听取群众意见、检查党员工作等多种方式,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履行党员义务、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发现党员有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规划》要求,通过参加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市)级普遍培训、基层党委兜底培训的形式,有计划分层次高质量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把全体党员普遍轮训一遍,达到党员理想信念更坚定、能力素质有提升的教育管理目标。
发布人:Pandora 发布时间:2020-10-30 08:55 收藏 阅读人次:6534

初审:王战坤 编辑:亦风 责编:李一画 回复